| 商务要求 |
1、1) 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保金。
2) 根据改造阶段,分两次一次性支付货款,
3) 每个阶段货物验收合格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货款。
4)质保期满后无息归还质保金。
2、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3、质量保证:(1)投标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满足采购单位的使用需求,并具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质量可靠、使用安全。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货物中所有预装和为本项目安装的软件均为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软件且无质量瑕疵。在质保期内,如遇软件产品升级、改版,应免费提供更新、升级服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标准服务,即与投标设备制造厂商通过网站等对外公布的有效服务标准相一致(投标人不得另行制作网页)。
在标准服务基础上,投标人还应达到以下标准:所有硬件产品提供原厂3年的保修服务、软件产品提供原厂5年的保修服务、产品序列号最终可查用户必须为浙江财经大学、合同签订后必须提供原厂商开具的服务证明。
在投标货物质保期内,应提供7*24小时的现场质保和技术支持服务,对故障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以内到现场,5小时以内解诀问题;不能当场修复的,必须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采购单位的正常使用。 如果逾期未作出响应,采购人有权委托其他有资质单位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以及由于故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供应商本担。当投标货物发生非人为因素严重故障时,供应商应当免费在七日内将补充或者更换的货物运抵发生故障的货物所在地,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担。供应商在质保期内安装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投标设备制造厂商原产的或是经其认可的。供应商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升级方案。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硬件产品包括相关附件为相应硬件厂家原装正品,软件产品为相关厂家正版软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版权或使用权,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如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包含项目全部实施费用。中标方应拥有本地服务机构和人员,为用户方提供本地化运维服务。中标方提供免费培训。
4、中标方应安排人员,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进行免费操作培训
5、交货时间: 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3天内对采购单位进行实地勘探,然后以书面形式提出完整的施工方案;在合同签订后,应严格根据合同约定的阶段时间规定,完成施工和设备的到货、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正常运行3个月及培训后,经终验合格,正式交付使用,进入维护期。
交货地址:浙江财经大学。
6、本项目所有设备安装须与该实验室装修工程衔接,供货商需提供设备安装所需要的线材和配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施工过程中密切沟通,及时通报施工进度以及对于需求的微调有一定的弹性。支持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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