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维吾尔医医院医用中心制氧及供氧系统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一、 询价项目编号: KSDQ(XJ)-GJHY2019030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询价项目概况:
四、 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期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资料不齐,报名将被拒绝;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 2019-06-14 至 2019-06-19 (上午: 10:30-14:00 下午: 16:00-19:30 )
2、获取询价文件地址: 喀什地区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南侧远方财富中心808室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现场获取
六、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9-06-21 上午10:30:00
七、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南侧远方财富中心22层会议室
八、报价地址: 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南侧远方财富中心22层会议室
九、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十、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期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资料不齐,报名将被拒绝;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2、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刘丹 联系电话: 0998-5812050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
2、采购人名称: 岳普湖县维吾尔医医院
联系人: 阿不都热合曼·巴拉提 联系电话: 1389917006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岳普湖县采购办
联系人: 王捷 监督投诉电话: 0998-6995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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