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委党校空调采购项目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二次)
一、 询价项目编号: LPXZFCG (2019XJ)-011号(二次)
二、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询价项目概况:
四、 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登录网站进行查询结果并打印完整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
五、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 2019-06-14 至 2019-06-18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19:30
2、获取询价文件地址: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503室)
3、询价文件售价(元): 0
六、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9-06-20 11:30:00
七、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510室)
八、 询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6-20 11:30:00
九、 报价地址: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510室)
十、 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登录网站进行查询结果并打印完整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件报名时可为复印件但须加盖公司鲜公章。符合资格要求的经现场报名后,由我中心拷贝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自带U盘)或申请由我中心向投标方发送电子邮件。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丁红强
联系电话: 0903-6622186
2、采购人名称: 中共洛浦县委党校
联系人: 王勇
联系电话: 0903-662238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洛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唐洋龙
监督投诉电话: 13565491016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