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阜康市人民医院打印机、显示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阜康市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阜康市人民医院打印机、显示器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阜康市人民医院打印机、显示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YTD2019-001/Z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鹤
项目联系电话:133198210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康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博峰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主任181677585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鹤 13319821032、魏丹13199910614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小区A座24F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2019年阜康市人民医院打印机、显示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YTD2019-001/ZC
2、建设内容与规模
阜康市人民医院现需采购显示器20台、单面打印机20台、条码打印机20台、无线键盘鼠标套装20套、针式打印机2台、A3打印机1台等。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8806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六)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806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9年06月14日 10:00 至 2019年06月18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小区A座24F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9年06月20日 16: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小区A座24F
四、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0日 16: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9年06月14日 10:00 至 2019年06月18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小区A座24F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1、报名及询价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6月14日至6月18日,上午10:00-14:00至下午16:00-19:00,过期不候。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受。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供应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提供纸质版并加盖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信用记录,并提供纸质版并加盖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其法人亲自签署投标报名的请携带《法人资格证明》原件) 以上(1)-(4)项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原件备查),请携带齐全询价公告所要求的证件,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名)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3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6月20日 15:30 至 2019年06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小区A座24F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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