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人民检察院专用制冷空调设备询价公告
东营区人民检察院专用制冷空调设备询价公告 |
| 一、采购人: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井冈山路910号(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 |
| 联系方式:3012077(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 |
| 采购代理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县(区)宁阳路55号3楼 |
| 联系方式:0546-8270152 |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502201901000069 |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空调设备 | 1 |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者经营能力;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 11.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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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
| 1.时间:2019年6月21日8时30分至2019年6月25日18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供应商必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在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从网上下载询价文件。 |
| 3.方式:根据《东营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采用采购人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方式,推荐原因及评定办法:鉴于采购要求高质量、高效率且信息数据等保密性强,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一般企业难以保质保量完成。因此,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组建了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的推荐评定小组并推荐下列3家企业为入围供应商,参与下一步的询价程序,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现邀请以下3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被邀请供应商名单如下:1、东营通天智能工程有限公司;2、东营市同程智能技术有限公司;3、东营腾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4.售价: |
| 四、公告期限:2019年6月21日 至 2019年6月25日 |
|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9年6月27日8时30分至2019年6月27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一开标室。 |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9年6月27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一开标室。 |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 联系人:许红昌 联系方式:0546-8270152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采购文件 |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