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报名时不实行资格预审,开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包括: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人亲自参加投标的无需授权);
(3)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供应商提供标志板和反光膜由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投标人所属的省级信用平台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纪录打印页,加盖投标人公章(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为有效查询日期,查询内容包含但不局限与以下内容工商注册号、法人信息、成立日期、企业类型、登记机关等)。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原则上要求报名,但也可以不报名直接参加投标活动。因未填写《报名登记表》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导致联系不上或在网上查阅不到而未获得变更内容的供应商,后果自负。
4.本项目的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变更内容请供应商随时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盟市旗县”栏目
相关公告搜索“敖汉旗”查阅(文件在公告附件)或到敖汉旗网站http://ahq.gov.cn/ “资源交易”栏目查阅(文件在公告附件)。
5.递交响应文件方式: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格式编制电子版响应文件,在下述第五条规定的时间段内发送到邮箱ahzyjy003@163.com,在规定的时间段外发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询价小组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