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包虫病犬粪抗原检测试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 询价项目编号: hcxjczt-2019-231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询价项目概况:
四、 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询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 2019-06-27 至 2019-07-01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30-19:30
2、获取询价文件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现场领取
4、询价文件售价(元): 200
六、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9-07-03 16:00:00
七、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七一酱园A座22楼2211室(华春开评标室)
八、 询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7-03 16:00:00
九、 报价地址: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七一酱园A座22楼2211室(华春开评标室)
十、 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行为网页打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原件备查)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孔德兰、朱鑫磊
联系电话: 0991-8897121、18160220026
2、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林老师
联系电话: 0991-262301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 0991-2359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