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文书,注册登记表项目询价公告
一、 询价项目编号: XJZYZFCG(XJ)2019-19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询价项目概况:
四、 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提供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5.提供在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递送密封投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上证件及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均需加盖公章)到新疆智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经济总部区川渝大厦24楼A区)进行资质审查,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投标要求的我中心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 2019-06-28 至 2019-07-04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19:00
2、获取询价文件地址: 新疆智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经济总部区川渝大厦24楼A区)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网上下载
4、询价文件售价(元): 0
六、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9-07-05 11:00:00
七、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经济总部区川渝大厦24楼A区会议室
八、 询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7-05 11:00:00
九、 报价地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经济总部区川渝大厦24楼A区会议室
十、 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提供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5.提供在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递送密封投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上证件及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均需加盖公章)到新疆智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经济总部区川渝大厦24楼A区)进行资质审查,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投标要求的我中心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喀什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地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施意见》(喀署办发〔2016〕55号)规定,必须在喀什地区商务经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编制的《喀什地区地产目录》内的企业及其产品在投标时投标报价按规定下浮(自行提供喀什地区商务经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编制的地产目录,未提供的不享受价格下浮)。在喀什地区注册的生产企业参加投标时实行6%价格扣除制度,在喀什市注册的生产企业参加投标时实行10%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4、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 二、本项目评标方法:本项目依据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按照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其他未定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对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要求。不按要求制作,视为无效投标。 1.1.响应文件中投标商报价时须按明细物品的品名、规格、产地、数量、单价、总价及交货期的格式制作报价单。所有费用(运费、装卸费、安装费、辅材、税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均含在报价中。密封投标文件含投标商资质复印件,报价单,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见附件,不允许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进行复制粘贴,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必须据实填写并详细对比阐述,否则将导致废标),所投产品详细资料(如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等),所投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及详细方案、备品备件清单、质保期及供货期等资料。 2.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项目分标段的按标段单独制作。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询价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响应文件内的所有内容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响应文件必须统一用A4幅面纸逐页编码电脑打印,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各种不装订或使用订书针、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按废标处理。标书及密封袋封面均需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并在落款处、密封处加盖公司公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备注: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2003〗857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 四、付款方式及供货时间: 1、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 2、供货时间:公示期满后15天供货完毕。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智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蔡旭
联系电话: 17599490106
传真: 0998-2311833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川渝大厦24层A区
2、采购人名称: 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王瑾
联系电话: 18299005551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喀什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郄战杰
监督投诉电话: 0998-283259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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