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宜秀区采购太阳能药熏式虫情测报灯询价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市宜秀区采购太阳能药熏式虫情测报灯
项目编号:YXZC19103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7月5日
采购日期:2019年7月10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信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198号华府骏苑2A幢602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万捌仟玖元整(¥38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满足询价文件技术要求。
采购人名称:安庆市宜秀区林业局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政务大楼
联系人:周宏
联系方式:136055676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庆市宜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政务大楼政府采购中心(三楼)
项目负责人:金晓峰 联系电话:0556-5939327
公告期限: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1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庆市宜秀区政府采购中心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宜秀区政务大楼政府采购中心(三楼)。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宜秀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庆市宜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