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氛围营造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略)
(2)交货期:(略)
(3)质保期:(略)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2.最高限价:(略)
3.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应当唯一,按照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略)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略)
(二)申领地点:(略)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略)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五)询价文件售价:(略)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截止时间:(略)
(二)报价地点:(略)
(三)报价方式:(略)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略)
(二)询价地点:(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办公电话:(略)
地址:(略)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略)
办公电话:(略)
采购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