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5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于2019年5月15日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8200369 传 真:0858-8200369
通讯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山城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编:553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贵州省盘县红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米HDI板新建项目 | 贵州省盘县红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盘州市红果经济开发区(两河新区)PCB制造及表面处理产业园 | 报告表 | 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贵州六盘水盘州市红果经济开发区(两河新区)PCB制造及表面处理产业园5号厂房。占地面积约9844.56m2,建筑面积29533.68m2,主要生产HDI板(高密度印刷电路板),HDI板由介电层(浸含树脂的玻璃纤维)、铜箔和其它绝缘材料经过一系列的物理和化学加工过程制造而成,生产工艺中含有镀铜、化学镍金等工序,但不承接对外加工业务,不属于专业电镀项目。项目设计年产HDI板30万m2。新建5#生产厂房,共3层,全框架结构,设置切板、曝光、显影、蚀刻、电镀、化学镀、钻孔、压合等生产工序,同时配套变配电、制冷、压缩空气、循环水等公用辅助设施及废水、废气、固废收集处理等环保设施。 | 施工期:施工场地全部采取硬化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基坑废水、混凝土养护排水、车辆清洗废水等全部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使用旱厕;场地周围设置护栏、围挡,运输车辆采取封闭运输,驶离工地需清洗车身及轮胎;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施工作业面、场内运输道路及时洒水抑尘,确保施工期废气、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间的产噪设备要采取减振隔音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按要求完善夜间施工许可后才可进行夜间施工,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弃方、建筑垃圾等需按照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堆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期:水环境:本项目主要污废水包括磨板废水、含氰废水、含镍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低浓度有机废水、络合铜废水、铜氨废水、含铜废水、去离子再生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各类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需按照“分质、分类”的原则,单独修建收集管网引入PCB制造及表面处理产业园配套的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为污水处理厂)处置。其中:磨板废水在车间内在线收集,沉淀后回用至生产工段,不外排;含镍废水、含氰废水单独引入污水处理厂中的PCB废水处理系统含镍废水处理单元处理后,再进入含镍废水回用水系统经“反渗透+蒸发结晶”处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含铜废水、铜氨废水、络合铜废水单独引入污水处理厂中的PCB废水处理系统含铜混合废水生化处理单元处理后,再通过PCB回用水系统经“反渗透+蒸发结晶”等方式处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其余的有机废水、反渗透膜脓液、生化污水等通过污水处理厂综合污水生化处理设施+回用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优先回用,多余部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限值排入竹箐河。在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之前,本项目不得投运。 强化项目区域内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在车间表面处理生产围堰区域内、化学品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地面及1.2m以下墙体范围按重点污染防治区进行防腐防渗处理;曝光、压膜、检验车间、通道、包装检验区地面及1.2m以下墙体范围按一般污染防治区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项目各类污水收集均采用明渠明管,并按重点防渗要求做好防渗防腐工作,加强日常维护检查。大气环境:切实加强生产废气排放管控。本项目主要的生产废气包括:酸碱废气、甲醛气体、氰化氢废气、有机废气、含尘废气,共设置10套除尘净化设施收集处理。其中:化学清洗、线路制作、棕化、差分蚀刻、黑化等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经管道由风机引至2套酸雾净化塔收集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相应标准后经不低于25m高排气筒(1#)排放;化学镀铜、电镀铜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经管道由风机引至1套酸雾净化塔进行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相应标准后经不低于25m高排气筒(2#)排放;化学镀铜工序产生的含甲醛酸性废气,经管道由风机引至甲醛废气净化塔进行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相应标准后经不低于25m高排气筒(3#)排放;化学镍金工序产生的含氰酸性废气,经管道由风机引至含氰废气净化塔进行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相应标准后经不低于25m高排气筒(4#)排放;线路制作、棕化、去胶渣等工序产生的碱性废气,经管道由风机引至1套碱雾净化塔进行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相应标准后经不低于25m高排气筒(5#)排放;多层压合、防焊及字符、表面处理前处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由风机引至UV光催化+活性炭过滤联合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标2限值要求后经不低于25m高排气筒(6#)排放;X射线钻孔(包括机械钻孔)、激光钻孔、层压制作外形处理、外形加工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分别经管道由风机引至4套滤筒式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7#-10#)排放。声环境:项目设备安装完毕后,需对厂房进行封闭。优先选用先进低噪设备,产噪设备应同步加装减振、消声、隔声设施,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加强项目周边绿化建设。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固体废物:微蚀废液、蚀刻废液、棕化废液、废铜液、镀镍废液、镀金废液、OSP废液显及定影废液、废底片、有机污泥、废灯管、PCB不合格品、废化学品桶、沾染有化学品的废防护用品、集尘灰、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等均属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要求,在厂房内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分类收集暂存,并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处置。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废膜、废半固化片、废铜片、废铝板、废纸板、废钻针、废滤筒等一般固废要进行分类收集回收,由供货商回收或委托废品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其他要求: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制定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杜绝废气超标排放。各生产线槽体(排水管)需架空设置,并增设与园区事故池相连接的接水盘、围堤等设施;架空层和车间地坪必须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厂房内必须实行干湿分区,湿镀件上下挂作业必须在湿区内进行。 | 不需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