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中翊塑料厂年生产400万个塑料筐及200万个其他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石门县中翊塑料厂年生产400万个塑料筐及200万个其他塑料制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对石门县中翊塑料厂年生产400万个塑料筐及200万个其他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生产400万个塑料筐及200万个其他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地址: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宝峰街道竹园塔社区花龙片六组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年生产塑料筐400万个、一次性塑料碗100万个、打包盒100万个;本项目租赁六九零四单位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生产活动,主要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沉淀池以及环保设施等建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门县中翊塑料厂
联系方式:钟总 13957658851
三、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湖南美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提交至“905844693@qq.com”邮箱。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