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交通标志牌及交通设施器材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交通标志牌及交通设施器材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交通标志牌及交通设施器材生产线
建设地点:宜良工业园区北古城片区
建设单位:宜良银龙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10栋生产厂房、1栋办公楼,配套配电房、水泵房等。项目建成后主要设置1条热镀锌生产线、1条喷塑生产线。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1、环境空气
在施工场地设置不低于2.5m围挡;施工现场和施工道路适时洒水抑尘;对易起尘物料进行覆盖;施工车辆出施工场地需进行清洗等。
2、地表水环境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已建临时化粪池处理。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部分回用于车辆清洗、场地道路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3、声环境
项目场界设置围墙高度为 2.5m,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夜间≤55dB。
4、固体废物
项目应严格执行《〈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88号),对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1、环境空气
(1)有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生产区一共设置5根排气筒。
酸洗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
热浸镀锌废气:项目设置一镀锌池,热浸镀锌工段会产生颗粒物、氨气、氯化氢,废气经过移动式烟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2#排气筒排放
喷塑废气:项目设置封闭的喷粉间进行喷塑,喷塑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废气经过设备自带旋风塑粉回收装置收集、布袋处理后,经15m高3#车间排气筒排放。
喷塑固化有机废气:高温固化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废气经固化箱15m高4#排气筒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设置一台天然气加热炉,废气经15m高5#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项目设置食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经食堂建筑楼顶1.5m的排气筒外排。
(2)无组织排放废气
焊接烟气:焊接机加工施焊时会产生颗粒物,焊接废气经过吸气罩收集、净化器过滤后,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酸洗废气、热浸镀锌废气、喷塑废气、塑粉固化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其修改单有关要求外售或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时应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贮存,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2、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食堂、办公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酸洗清洗废水、冷却水等。酸洗清洗废水回用于酸洗槽配酸使用,不外排。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排入项目北侧的市政道路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宜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开平、切割机、剪板机、冲床、车床、风机等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其修改单有关要求外售或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时应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贮存,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19年2月15日在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4月15日,通过了市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论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云南省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网(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交通标志牌及交通设施器材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Email: hpgsfk@163.com
电话/传真:0871-64145789 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
附件:
交通标志牌及交通设施器材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