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5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6、 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6571637,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红塔工业园区观音山片区内。
建设单位:玉溪洛河永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昆明翊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补办环评)。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建设1条选矿生产线、1条洗砂生产线,年产铁精矿20万t、年产建筑用砂30万t。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已于201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施工期早已结束,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施工期环境影响已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
根据环评现场勘察,项目原料堆场采用露天堆放,运营过程中粉尘主要来源于原料堆场、原料装卸、投料环节及车辆运输扬尘。环评预测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TSP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5.56%,均小于10%,叠加背景值后,最大落地浓度为257.073ug/m3,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根据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11月9日-15日对项目厂界上风向、下风向颗粒物监测(监测期间洗砂生产线运行),表明项目年运营期粉尘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为进一步减少粉尘的产生和影响,项目提出的防治措施为原料堆场和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做好防风、防雨措施;进料仓采取三面围挡并设置喷雾装置,控制投料粉尘排放;定期对厂区运输路面和堆场附近进行洒水降尘;及时清扫运输道路等。
2、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区不设员工生活区,生活用水采用桶装水,使用旱厕。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选矿废水、洗砂废水。
选矿废水:选矿生产用水量为7500m3/d,其中131.25m3/d随精矿带走,393.75m3/d随尾矿带走,生产损耗及蒸发150m3/d,853m3/h的选矿废水经尾矿池三级沉淀后进入沉砂池自然沉淀后回用于选矿工艺。
洗砂废水:洗砂生产用水量为2678.75m3/d,少部分废水被碎石、产品建筑用砂、沉淀池泥沙带走,剩余2000.26m3/d(约250m3/h),进入三级沉淀池(1个,容积300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砂过程。
选矿、洗砂生产线交替期间废水:选矿生产线只有在有矿的情况才进行生产,无矿时停产,年工作日约120天,洗砂生产线年工作日约240天,选矿生产线运行时洗砂生产线停止,两条生产线交替运行互不影响,选矿废水、洗砂废水不共用一套水处理系统。洗砂生产完毕后,废水暂存于三级沉淀池(容积300m3)内,通过水泵泵至项目西北面1050m的玉溪市活发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免烧砖厂)生产使用;选砂生产完毕后,废水暂存于沉砂池(容积2500m3),通过水泵泵至项目西北面1050m的玉溪市活发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免烧砖厂)生产使用。
事故废水:洗砂废水产生量约250m3/h,选矿废水产生量约853m3/h,如发生事故废水不能回用时,立即停产检修,废水可暂存沉砂池内,待机械设备检修完毕后再正常回用,不外排,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2)地下水环境影响
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三级沉淀池、尾矿池及沉砂池等发生渗漏;生产车间跑冒滴漏等;原料、尾矿堆场渗滤液下渗;回用水管线发生破裂而影响地下水。
本项目厂区已进行水泥硬化处理,三级沉淀池、尾矿池、沉砂池、中间水池、高位水池已采用水泥混凝土结构防渗。再采取原料堆场设置排水沟、定期检查车间地面、加强污水、固废的收集管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措施后,项目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
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磨机、筛选机、磁选机、水泵等设备及运输车辆,声源强约为70~95dB(A)。根据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14日对项目区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洗砂生产线正常运行):项目厂界噪声现状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距离项目最近的保护目标为西北面980m处下龙潭村,距离较远,且有地形阻隔,噪声对其影响较小。
4.固废
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尾矿渣、沉淀泥沙、碎石,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少量生活垃圾。
尾矿渣:产生量约833t/d、10万t/a,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中浓度限值要求,玉溪华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尾矿渣进行检测,判定尾矿渣属一般Ⅰ类固废。尾矿渣暂存于尾矿堆场,定期运至距离约2km处的云南省活发集团刘总旗水泥有限公司作为水泥生产原料使用。
沉淀池泥沙:三级沉淀池产生的泥沙采用挖机打捞后堆放于碎石堆场,定期清运至距离约900m处的园区李家山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碎石:项目年生产白砂岩42.85万吨,原料白砂岩经过滚筒洗砂机清洗后部分大块的碎石、粗砂被筛分出来,产生量约42880t/a,堆放于碎石堆场,定期清运至项目西北面约1200m处的玉溪市大营街龙潭何罗存福采石厂进行破碎,生产建筑洗砂。
废机油:机械设备保养和维修过程中需要更换机油,更换下的废机油类别属危险废物,产生量约0.5t/a,集中收集存于危废暂存间。本项目属于活发集团子公司产业,产生废机油定期与焕发集团子公司玉溪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产生的废机油一起委托玉溪同磊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清运处置。擦拭设备废棉纱随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7t/a,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至园区生活垃圾堆放点处置。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三、公众参与
项目采取张贴公告、媒体公示、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