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福建)投资有限公司扩建办公厂房及增加酒类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
光大(福建)投资有限公司扩建办公厂房及增加酒类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光大(福建)投资有限公司扩建办公厂房及增加酒类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扩建办公厂房及增加酒类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光大(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敖江经济开发区庄臣工业园;
总投资:50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光大(福建)投资有限公司现有土地面积20021m2,扩建2栋厂房,一栋办公楼。灌装生产线7条(半自动和全自动)。酿造和蒸馏年产白兰地400吨、威士忌500吨、伏特加500吨、朗姆酒200吨、葡萄酒200吨、烧酒200吨、其他蒸馏酒300吨、发酵水200吨。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光大(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敖江经济开发区庄臣工业园
联系电话:0591-26228666
联系人:林女士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 对项目建设信息的了解情况;
(2) 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4) 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 对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下载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联系方式见上文。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信息公示单位:光大(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