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协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废水排放去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发布单位:昆山协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说明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受昆山协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对“昆山协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废水排放去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昆山协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昆山协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昆山协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昆山协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废水排放去向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昆山协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废水排放去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昆山协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废水排放去向项目
(2)项目地点:昆山市玉山镇大虞河路111号
(3)项目所属行业: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C2925
(4)项目内容
总投资22万元,实施废水接管施工。工程内容包括:拆除现有工业废水排污口,另新建工业废水管道220m、阀门井1座、应急阀1只。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昆山协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废水接管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管理的要求,符合昆山高新区的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和审查意见的要求,也符合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
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以及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分析,认为本项目在认真执行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很小。项目建成后,昆山协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废水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可减少城市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无序排放,对改善流域水质具有促进作用。
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环评报告全文
(2)环评报告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昆山协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12-57992300
联系人:张凤
联系地址:昆山市玉山镇大虞河路111号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5-87783362
联系人:章先生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路2号12幢
邮编:210049
E-mail:yhhj@yuanhenghj.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经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昆山协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废水排放去向项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