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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和信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m3混凝土生产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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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港区韩庄村南,秦皇岛和信混凝土有限公司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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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和信混凝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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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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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使用厂区现有占地,建设混凝土生产线一条、水泥料仓2个、粉煤灰料仓1个、矿粉料仓1个,备用料仓1个,搅拌楼1座,项目投产后年产混凝土10万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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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废气、施工废水、噪声及施工固废。要求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封闭运输,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废水产生量很小,且浓度很低,可直接泼洒厂区道路抑尘;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同时安排作业;合理安排工期,文明施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及时组织人员清除,送指定地点处理。
二、项目运营期间主要污染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
1、废气主要为厂区原料卸料产生的粉尘、水泥罐仓顶、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
(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生产搅拌工序产生废气,搅拌工序位于搅拌楼内为全密闭空间,搅拌机设置集尘管道连接至布袋除尘设施进行处理;料仓的颗粒物主要为罐车在上料、卸料过程呼吸孔产生的颗粒物,5个粉料仓各自设有1套布袋除尘器,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粉尘的净化收集处理后通过共用2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7-2015)表1第Ⅱ时段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卸料、砂料堆放均在原料库内完成,在原料库的整个区顶部设置喷淋装置,喷淋面积覆盖整个原料库,加上粉尘的自由沉降,可有效降尘,要求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产用水全部使用,不产生余量,冲洗用水依托项目现有循环水池,清洗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利用原有项目员工,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废水,厕所为旱厕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肥田;
3、噪声:主要为搅拌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要求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安置在车间内,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主要为运输车辆冲洗水沉淀池产生的沉淀泥沙、布袋收集的粉尘,其中沉淀泥沙收集晾干后回用生产,布袋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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