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县清塘石化厂石场扩建石灰岩露天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钟山县环保局拟对受理的钟山县清塘石化厂石场扩建石灰岩露天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钟山县环保局接受公众来信来电,并对于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22日
电话:0774-8982576,传真:0774-8980983
电子邮箱:gxzshbj@126.com
通讯地址:钟山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542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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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钟山县清塘石化厂石场扩建石灰岩露天开采项目
建设单位:钟山县清塘石化厂
建设地点:钟山县清塘镇林岩村(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3.666388,东经111.200555)
工程概况:项目性质为改扩建,位于钟山县清塘镇林岩村(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3.666388,东经111.200555)。原矿山开采及加工石灰岩规模为16万吨/年,产品为建筑用碎石及片石,现拟扩建年开采并加工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45万吨,其中40万t/a作为碎石外售,剩余5万t/a作为烧制石灰的原料,拟拆除原石灰土竖窑,新建1座新型环保立式石灰窑,实现年产2.4万吨石灰。矿山开采及加工工艺流程:剥离表土→测量找准工作平台→凿孔→装药→撤离警戒→爆破→清理危石及平台→矿石→装车→一次破碎→筛分→(部分二次破碎→筛分)、碎石成品→再破碎→堆矿场→外运销售。石灰加工工艺流程:石灰石、无烟煤颗粒→称量→上料→多级布料器→石灰窑→出灰→转运→成品储存。总投资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7.78%。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营运期对于凿岩粉尘,采取湿法作业,同时凿岩机自带除尘器。爆破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水封爆破、向预爆区洒水、钻孔注水等措施。加工场破碎粉尘处理系统采用布袋除尘器。破碎、筛分、皮带输送全过程采用全密闭,并设置全封闭式集气罩对各环节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粉尘分别经15m的排气筒排放。尽量降低物料落差,装卸过程用水喷淋降尘。对于矿山开采的大矿矿石,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对于碎石成品堆场扬尘,对碎石成品堆场设置围挡,并采用洒水降尘,且用苫布进行覆盖;对于废石堆场扬尘,设置围挡并采用洒水降尘措施。采取通过采取水封爆破的方式,爆破前向预爆区洒水等措施后,炸药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应减速行驶,定时对运输道路进行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石灰窑进出料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石灰窑内部的烟气均通过袋式除尘器收集,再进入脱硫塔采用双碱法脱硫,最后通过42m 高的烟囱排放。
(二)营运期车辆冲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脱硫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采场边界设置截水沟,雨季时场区外雨水不进入场区内,经截水沟流入项目加工区周围农地排水沟。在矿区地势低洼处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收集到的淋溶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矿区、破碎加工区及道路的喷淋洒水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周边旱地和果树林做农肥处理。
(三)营运期废弃土石在废石场暂存,定期清运用于修路及制砂等。部分表土用于矿山后期的复垦,剩余的表土和废弃土石可作为混合渣外卖用于铺路原料等。除尘器捕收下来的粉尘回收返回到原料及成品中加以利用或直接外售。炉窑灰渣收集后暂存在灰渣储罐内,定期外售。采用加碱法脱硫过程中所产生的石膏统一收集后,定期与灰渣外售。员工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及时清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
(八)营运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隔音、减震措施,避开居民休息时间爆破,避免超载运输,控制行车速度,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九)营运期对现有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维护,保证正常运行;在矿区各开采工作面之前挖一条横向导流渠,将雨水引至矿区外,防止水土流失;废石场四周、堆矿场修建截水沟;堆矿场遵循“先治后用”原则,同时采用篷布遮盖,防止雨水直接冲刷,废石场设挡土墙,将从挡土墙底部排泄出的雨水导入沉淀池;定期检查截水沟、导流渠等排水设施通畅,对于堵塞的部位及时清理,以便雨水及时排出。
(十)做好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工作,且营运期结束后做好复垦工作。
评价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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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