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蓝(福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200台环保设备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公示
中科蓝(福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200台环保设备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中科蓝(福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200台环保设备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中科蓝(福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200台环保设备项目位于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园区常丰街1136号。项目总投资80万元,主要从事环保设备生产,生产规模为年生产环保设备200台。项目租用厂房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拟聘工人50人,其中10人在厂区住宿,厂区内不设置食堂,年工作日300天,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10小时。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项目运营时产生的生活污水对纳污水体的影响;
(2)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项目运营时生产固废及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主要环境保护设施
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晋江金鸡闸-鲟埔段。项目废水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焊接产生的烟尘(颗粒物),项目焊接产生的烟尘(颗粒物)大部分在焊接点周围沉降。经预测,烟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其影响范围主要在车间内,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建议项目操作工人佩带口罩等防护措施,避免废气对操作工人产生影响。
本项目不用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但需以生产场所的边界为起点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周边50 m范围内主要为他人工业企业,没有环境敏感点,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可以满足。
3、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昼间标准(昼间≤65dB(A))。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项目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项目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卖给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项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放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科蓝(福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2595-2295861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的支持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23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电话、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中科蓝(福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