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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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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项目在注塑工序设置密闭车间,注塑工序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废气的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收集并经UV催化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丝印、移印车间设置为密闭,丝印、移印、烘干废气经UV催化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Ⅱ时段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机制加工产生的金属粉尘(碎屑)通过自然沉降下落至收集槽中定期清扫,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要求。
项目不设员工食堂,故无油烟废气产生及排放。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到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引至东莞市凤岗竹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则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项目注塑过程中使用的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噪声: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排放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明显影响。
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金属碎屑、金属边角料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处理;塑胶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抹布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墨罐经收集后交供应商回收。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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