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天凯光电有限公司激光光学镜头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宿环建管表2019059号
关于江苏天凯光电有限公司激光光学镜头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苏天凯光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激光光学镜头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租赁宿迁市宿城区激光产业园现有空置厂房,位于宿迁市宿城区激光产业园A10栋,建设激光光学镜头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内容建设。
二、项目废水执行耿车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VOCs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中相关标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内容,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内容。
三、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降低产品的物耗和能耗,以及污染物的排放。
2.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生产废水为清洗水,较为清洁,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耿车污水处理厂处理。
3.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确保收集率、处理率达标。项目废气经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确保厂界浓度达标。
4.合理进行厂区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建筑物密闭、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固体废弃物随意排放,厂内的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建设专门的暂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
1.废气量:VOCs≤0.0227t/a;
2.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废水量≤1249t/a、COD≤0.292t/a、SS≤0.157t/a、TN≤0.0041t/a、NH3-N≤0.0004t/a、TP≤0.0007t/a。
3.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五、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并落实《市政府关于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实施合同管理的意见》(宿环发〔2017〕56号)有关要求,《关于推广使用污染治理设施配用电监测与管理系统的通知》(宿环发〔2017〕62号)有关要求。
六、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管由宿迁市环保局宿城分局负责,市环境监察支队不定期督查。
七、建设项目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或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审。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