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4月
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项 目 负 责 人 :
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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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邮编:256200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临池镇柏家村东北230米 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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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人:
目录
表一 项目基本概况 1
表二 工程建设概况 4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0
表四 环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2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20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22
表七 验收监测结果 25
表八 环境管理调查....................................................................................................31
表九 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34
表十 验收结论及建议................................................................................................36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项目周边关系图
附图4卫生防护距离包络图
附件1环评结论及建议
附件2环评批复
附件3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书
附件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附件5总量批复
附件6生产负荷统计表
附件7无行政处罚证明
附件8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附件9防渗证明
附件10旱厕清掏协议
附件11调试期公示
附件12检测报告
附件13整改说明
附件14专家意见及签字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表一、项目基本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临池镇柏家村东北230米
主要产品名称 景观砖
设计生产能力 3200万块景观砖/年
实际生产能力 3200万块景观砖/年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18.9.7 开工建设时间 2018.9
调试时间 2019.2.22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19.3.24~3.25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邹平县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
编写单位 山东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180万元 环保投资概算 12万元 比例 6.67%
实际总投资 180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15万元 比例 8.33%
验收监测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起施行);
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护部 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
5.《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 环发[2012]98号),2012年7月;
6.《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1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2019年1月1日实施);
表一(续)、项目基本概况
验收监测依据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9号,2018.5.16);
8.山东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8);
9.邹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邹环报告表[2018]886号,2018.8.28)。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1 废气排放标准
有组织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执行《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一般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见表1-1。
表1-1有组织废气排放标准
行业 受控工艺或设备 污染物项目 新建企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隧道窑炉排气筒 SO2 100
NOx 150
烟尘 20
氟化物 3
布袋除尘器 颗粒物 20
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见表1-2。
表1-2 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
行业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监控点 浓度(mg/m3)
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表一(续)、项目基本概况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2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1.3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标准限值见表1-3。
表1-3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类别 执行标准 昼间 夜间
2类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60 50
表二、工程建设概况
2.1工程概况
2.1.1项目概况
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技改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临池镇柏家村东北230米。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投资180万元建设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技改项目,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8.33%。
2018年8月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邹平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9月7日对《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邹环报告表[2018]886号)。项目于2018年9月开始建设,2019年2月建设完成,2019年2月22日进入调试期并进行公示(公示网址:http://hengli.xin.kason.cc/)。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受企业委托,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我公司2019年3月18日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并于2019年3月24日~3月25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及调查,根据监测和调查的结果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1.2项目变更情况
表2-1项目主要变更情况一览表
序号 类别 环评设计要求 实际建设及变更情况 变更原因
1 环保设备 隧道窑燃烧废气经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低温SCR脱硝设备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隧道窑燃烧废气经碱法脱硫脱硝设备+湿电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根据实际需要,更改了部分设备,处理效果更优
本项目投资主体、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均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中因实际生产需要,项目发生以上变更,并未新增污染物产生,不增加环境影响。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及《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中相关规定,依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变动内容纳入本次验收。
表二(续)、工程建设概况
2.1.3项目地理位置与厂区布局情况
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技改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临池镇柏家村东北230米,项目东侧、南侧为树林,西侧为生产路,北侧为邹平弘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平面布置见附图2。
2.1.4卫生防护距离和主要敏感保护目标
根据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2,项目周边关系图见附图3。
表2-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表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类别 保护目标 方位 距污染源距离(m) 人数(口)
大气环境 柏家村 SW 230 2800
双青村 E 720 2600
大佛塔头村 NW 790 2300
郑家村 NE 1400 1300
地下水 厂区周围地下水 —
地表水 白泥河 NE 2300 —
声环境 项目200米范围内 —
2.1.5项目组成
本项目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详见表2-3。
表二(续)、工程建设概况
表2-3 项目组成一览表
序号 工程类别 项目分类 技改前 技改后 实际建设情况
1 主体工程 粉碎、压制车间 1座1层,建筑面积500m2 依托现有 同环评
2 烧制车间 1座1层,建筑面积2000m2 依托现有 同环评
3 推板窑 1条推板窑 拆除推板窑,改建隧道窑,改用管道天然气作为能源 同环评
4 辅助工程 办公室 1座1层,建筑面积50m2 依托现有 同环评
5 公用工程 给水工程 项目新鲜水由临池镇供水管网供给 依托现有 同环评
6 排水工程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 依托现有 同环评
7 供电工程 项目用电由邹平县临池镇供电所供应 依托现有 同环评
8 供暖工程 项目生产车间不供暖,办公室采用空调供暖 依托现有 同环评
9 供气工程 —— 180万m3/a,使用管道天然气,由邹平昆泰天然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 管道天然气由邹平嘉睿燃气有限公司提供
10 储运工程 储存 项目储存设置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 技改后新建1间600m2原料仓库 同环评
11 运输 项目运输采用挂车、卡车等运输,原料运送至原料仓库储存,成品经装车后运至目的地 依托现有 同环评
12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项目废气主要为物料粉碎、料仓上料产生的粉尘,烧结车间煤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粉碎粉尘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煤气燃烧废气经过水膜除尘、碱法脱硫处理后高空排放 粉碎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隧道窑燃烧废气经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低温SCR脱硝设备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隧道窑燃烧废气经碱法脱硫脱硝设备+湿电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13 废水处理 项目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外运沤制农肥 无新增废水 同环评
14 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新增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同环评
15 固体废物处置 煤渣、脱硫沉泥收集后外卖;煤焦油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旧耐火砖、废坯及不合格产品被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旱厕污泥外运堆肥 项目技改完成后无煤渣、煤焦油;其余固体废物无新增 同环评
表二(续)、工程建设概况
2.1.6生产设备
表2-4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环评设计 实际情况(台)
设备名称 环评数量(台)
1 C50型锤式粉碎机 1 1
2 150t压力机 4 4
3 脱硫塔 1 1
4 传送装置 5 5
5 拖车机 4 4
6 顶车机 4 4
7 布袋除尘器 1 1
8 提升机 1 1
9 风机 4 4
10 料斗 1 1
11 300t压力机 2 2
12 C50型锤式粉碎机 1 1
13 传送装置 3 3
14 提升机 1 1
15 料斗 1 1
16 隧道窑 1 1
17 布袋除尘器 1 1
18 低温SCR脱硝设备 1 0
19 碱法脱硝设备 0 1
20 天然气配套设施 1 1
2.1.7工程投资
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8.33%,环保投资明细见表2-5。
表2-5环保投资一览表
项目 内 容 投资(万元)
废气处理 新增布袋除尘器1台、碱法脱硝设备1台 12
噪声处理 采取各种隔声、减振措施 3
合计 15
表二(续)、工程建设概况
2.1.8产品方案
表 2-6本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年产量(块)
1 景观砖 3200万
2.1.9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
本项目人员均为厂区现有转岗人员,无新增劳动定员,年生产300天,劳动制度实行每天三班制,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
2.2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2-7。
表2-7主要原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项目 环评设计消耗量 实际建设情况
1 页岩石 64000t/a 65000t/a
2 煤炭 3000t/a(技改后停用) 0t/a
3 天然气 180万m3/a 160万m3/a
2.3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图2-1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表二(续)、工程建设概况
工艺流程:
①原料进厂:本项目外购页岩石运输至厂区原料仓库堆放。此过程中会有废气产生。
②润料:项目原料破碎前,要求使原料中的水分有足够的时间充分迁移,湿润粉料每一个颗粒,并且进一步提高原料的均匀性,从而改善泥料的物理性能,保证成型、干燥和焙烧等工序的技术要求,提高产品的质量。
③破碎:本项目采用粉碎机粉碎,由提升机提到传送装置,再有传送装置送入料仓,粉料经皮带输送带输送到压机工序,本过程中有大量粉尘产生。此过程中会有噪声、废气产生。
④压制成型:破碎后的原料由传送带送入压砖机,经压制成型,产生的废泥坯直接返回破碎工序。
⑤烘干、烧结:将压制后的砖坯放入地炕烘干,烘干热源利用烧结成品的余热,干燥后的砖坯直接码入到推板窑台板上,由推进系统推入窑炉内烧结,热源来自于天然气隧道窑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天然气燃烧产生废气。
⑥出窑冷却:烧成的砖坯进入冷却段。本项目烧成砖采用自然冷却的方式。
⑦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成品,作为产品对外销售,不合格品回到破碎工序再利用。2.4主要设备照片
图2-2隧道窑 图2-3压力机
表二(续)、工程建设概况
图2-4 传送装置 图2-5 锤式粉碎机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3.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该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隧道窑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尘、SO2、NOx,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
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通过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隧道窑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经碱法脱硫脱硝设备+湿电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
破碎工序产生的一部分粉尘,原材料装卸、储存、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无组织排放。
图3-1 碱法脱硫脱硝设备+湿电除尘器 图3-2布袋除尘器
表三(续)、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图3-3 车间密闭
3.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约320m3/a,经旱厕暂存后,定期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
3.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尘、废胚及不合格产品、脱硫沉泥、废旧耐火砖、旱厕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
1)除尘器收集的尘、废胚及不合格产品、废旧耐火砖回用于生产。
2)脱硫沉泥外卖处置。
3)旱厕污泥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4)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外运。
3.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粉碎机、压力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运行过程中对声源采用吸声、隔音和减震措施,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有效地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表四、环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1环评报告表结论与建议
结论:
一、项目概况
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的“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技改项目”位于邹平县临池镇柏家村东北230米(N:36°42''18",E:117°43''8.4")。厂区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6.67%,主要内容为隧道窑能源替换。将现有推板窑、煤气发生炉、水膜除尘器拆除后,改建88米天然气隧道窑1条,增加天然气管道及燃烧设备、低温SCR脱硝设备;同时为了减少工作时间,新增压力机、粉碎机等设备,配套增加1台布袋除尘器。
二、产业政策及地方法规符合性
该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C3031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不属于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修正)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行列;该项目所用设备、原料及项目产品不属于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故建设项目属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三、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该项目位于邹平县临池镇柏家村东北230米(N:36°42''18",E:117°43''8.4"),项目东侧、南侧为树林,西侧生产路,项目北侧为邹平弘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项目选址不属于《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2012.5.23)中的“禁批”和“限批”,根据邹平县临池镇土地规划图,本项目符合规划,选址合理。(土地规划图及用地证明见附件)
四、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邹平县临池镇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2017年10月临池镇SO2日均值为0.048mg/m3,NO2日均值为0.039mg/m3,PM10日均值为0.123mg/m3,PM2.5日均值为0.059mg/m3,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地下水
表四(续)、环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根据邹平县自来水公司取水井2017年监测数据,水质监测因子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区域地下水水质良好。
3、环境噪声
根据邹平县2017年环境近期监测数据,本区域声环境质量昼、夜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分别为昼间53.1~58.2分贝,夜间39.9~47.2分贝,本项目位于邹平县临池镇,区域昼间噪声与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4、地表水
项目所在地主要地表水为白泥河,属孝妇河支流,该段功能区划分为地表水V类,根据2017年1-12月滨州环境信息网滨州市重点河流水质监测历史数据,孝妇河水质评价河段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要求。
5、生态环境
建设项目所在地主要植被类型是一些农田、野生杂草、灌木等,还有一些人工速生杨树;野生动物较少,无珍稀濒危动物,生态环境一般。
五、营运期环境影响结论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隧道窑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尘、SO2、NOX,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原材料装卸、储存、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一)有组织废气
1、本项目隧道窑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燃烧后的废气经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低温SCR脱硝设备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本项目年产景观砖3200万块,折合标砖2176万块/年,经计算,本项目烟尘、SO2、NOX产生量分别为15.87t/a、38.339t/a、7.457t/a,本项目废气量为11106.304万m3,因此烟尘、SO2、NOX产生浓度分别为142.89mg/m3、342.20mg/m3、62.86mg/m3。本项目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低温SCR脱硝的除尘效率为98%,脱硫效率为90%,脱硝效率为55%,则烟尘、SO2、NOX排放量分别为0.3174t/a、3.834t/a、3.36t/a,排放浓度分别为2.86mg/m3、34.52mg/m3、30.25mg/m3,自现阶段至2018年12月31日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第四时段一般控制区
表四(续)、环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20mg/m3,SO2:100mg/m3,NOX:200mg/m3);自2019年1月1日起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一般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200mg/m3)。
2、破碎工序技改前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布袋除尘器引风机风量为10000m3/h,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5%,处理效率为95%。根据现状评估报告,破碎工序排气筒粉尘进口浓度为336.1mg/m3,产生速率为0.365kg/h,排气筒出口浓度为7.4mg/m3,排放速率为0.018kg/h,排放量为0.1296t/a。项目拟新增粉碎机1台,配套增加1台布袋除尘器,类比监测数据可知,新增粉碎机有组织粉尘排放量约为0.1296t/a,则项目破碎工序排气筒粉尘出口浓度为14.8mg/m3,排放速率为0.036kg/h,排放量为0.2592t/a。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自现阶段至2018年12月31日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第四时段)中一般控制区限值:20mg/m3;自2019年1月1日起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一般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2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3.5kg/h)。
(二)无组织废气
1、本项目原材料装卸、储存、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主要为粉尘。为减少项目无组织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以下措施:
①原料堆存在封闭的车间内,且车间地面采取硬化,最大程度降低起尘量;
②周边设置降尘措施,定期对堆场洒水降尘,保持料堆表层湿润,确保料堆表层含水率≥10%,防止物料扬散;
③装料、卸料前对物料进行喷水。
2、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5%,有5%的粉尘未被收集。本项目粉尘产生量为5.457t/a,则粉尘无组织产生量约为0.2728t/a。采用导则推荐的Screen3估算软件预测,颗粒物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约为0.03192mg/m3,自现阶段至2018年12月31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其他颗粒物1.0mg/m3;自2019年1月1日起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四(续)、环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DB37/2373-2018)表3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该项目劳动定员30人,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工业企业建筑、管理人员的生活用水定额为30~50L/人,项目用水量按40L/d?人计,全年运营300天,则生活用水总量为360m3/a。生活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88m3/a,生活污水水质为COD:350mg/L、氨氮:35mg/L,各主要污染物产生量COD约为0.1008t/a,氨氮约为0.01008t/a。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外运沤制农肥,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厂区雨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附近雨水管网。
(2)地下水影响分析
地下水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使地下水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征发生了变化,因而限制或妨碍它在各方面的正常使用。
由《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附录A可知,本项目类别为IV类。由HJ610-2016的4.1节可知,本项目不需要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生产车间、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处、仓库均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物进入土壤引起地下水的污染。本项目在严格落实防渗措施后,对周边地下水影响较小。
(三)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粉碎机、压砖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类比同类行业设备的噪声值,噪声源强在70-95dB(A)左右。根据现状评估报告可知,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项目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1)从声源上控制,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选用了低噪声的设备,并且安装中基础均做了减震防振处理。
(2)设计中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建(构)筑物及绿化隔声降噪,有效减轻了各类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管理,使其正常运行。
表四(续)、环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以上降噪、减振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噪声排放限值。因此,本项目在做好噪声治理措施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脱硫沉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坯及不合格产品、废旧耐火砖、生活垃圾和旱厕污泥。
1)生活垃圾:根据《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的相关数据,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该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300天,则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4.5t/a,存放在厂区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21t/a,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处,回用于生产。
3)废坯及不合格产品:根据企业提供数据,废坯及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为450t/a,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处,回用于生产。
4)脱硫沉泥:根据企业提供数据,脱硫沉泥产生量约为10t/a,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处,经收集后外卖。
5)废旧耐火砖:根据企业提供数据,废旧耐火砖产生量约为20t/a,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处,回用于生产。
6)旱厕污泥:根据企业提供数据,旱厕污泥产生量约为5m3/a,外运堆肥。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涉及到的原辅材料及产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企业拟制定较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体制。按照有关规范的要求对各生产设施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认真落实本次评价制定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事故风险概率和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七、总量控制分析结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根据质量改善需求,继续实施全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控制,进一步完善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提出必要的总量控制指标,以倒逼经济转型。
表四(续)、环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外运沤制农肥,无需申请总量。
项目技改前SO2、NOX的排放量分别为4.752t/a、3.384t/a;隧道窑燃料由煤气更换为天然气,技改后项目烟气排放标准可达到相应排放要求,SO2、NOX的排放量分别为3.834t/a、3.36t/a,技改后SO2、NOX需要的总量分别为3.834t/a、3.36t/a。通过原项目煤改气所形成的污染物总量指标替代总量调剂解决。
八、卫生防护距离结论
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项目厂区周边50m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点,距离该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西南侧230米的柏家村,满足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
本项目各项环境指标处理均达标,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西南侧230米的柏家村,可能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隐患在项目的可控范围内。
环评总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区域整体规划。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排放污染物能得到合理处置,工程对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均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很小,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措施和建议:
1、企业内部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施清洁生产。
2、加强设备的检查维护和管理。
3、车间经常洒水降尘,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4、采用噪声较低的设备,严格控制噪声,采用密闭厂房、设备减震、设置隔声门窗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保持良好运转状态。
5、生活垃圾应定期集中统一清运。固废要妥善存放,以防产生污染。
6、厂区道路及时清扫并进行洒水抑尘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表四(续)、环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一、该项目位于邹平县临池镇柏家村东北230米,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煤气发生炉、推板窑及水膜除尘器,改建88米天然气隧道窑,增加天然气管道及燃烧设备、低温SCR脱硝设备,新增压力机、粉碎机及布袋除尘器。
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和今后管理中应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意见,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该项目废气主要是隧道窑废气、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及原装卸、储存、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破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隧道窑燃料为天然气,燃烧废气须经双碱法脱硫除尘+低温SCR脱硝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标准及《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要求;同时通过原料车间封闭、地面硬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3、该技改项目不得新增废水。
4、该项目噪声主要是粉碎机、压砖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在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基础上,采取减震、消声和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优化厂区布局,加强车辆管理,设置绿化防护带,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器收集尘、废坯及不合格产品、脱硫沉泥、废旧耐火砖、早厕污泥及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尘、废坯及不合格产品、废旧耐火砖须回用于生产;脱硫沉泥须外卖;早厕污泥须外运堆肥;生活垃圾须由环卫部门清理外运,均不得外排。
6、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对突发性事件或事故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使
表四(续)、环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7、要建立专职的环境卫生和环境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控制各类染物的排放及环境的管理。
8、该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要求的排放标准,同时符合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三、临池镇人民政府应加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规划的控制,不得再新规划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须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生产运营。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工程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批复是我局对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项目涉及的经济综合管理、规划、安監、建设、土地、水利、社会稳定等其他事项,遵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5.1监测仪器
5.1.1废气
(1)有组织废气监测仪器
表5-1有组织废气监测仪器
序号 监测项目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 仪器编号
1 颗粒物 全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YQ3000-C型 DYHLX-077
2 SO2 紫外烟气分析仪 MH3200 DYHLX-145
3 NOX 紫外烟气分析仪 MH3200 DYHLX-145
(2)无组织废气监测仪器
表5-2无组织废气监测仪器
序号 监测因子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 仪器编号
1 颗粒物 全自动大气/颗粒物采样器 MH1200型(15代) DYHLX-080~083
5.1.2噪声
表5-3 噪声监测方法
序号 监测项目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 仪器编号
1 噪声 多功能声级计 AWA6228型 DYHLX-057
5.2质量保证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可靠性、准确性,在本次监测中应对监测全过程包括布点、采样、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各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具体要求如下:
(1)现场采样、分析人员需经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后方可工作。
(2)本次监测所用仪器、量器需经过计量部门鉴定认证和分析人员校准合格的。
(3)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
(4)所有监测数据、记录必须经监测分析人员、复核人和室主任签字,监测报告经过校对、审核,最后由授权签字人审定。
表五(续)、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5.2.1废气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
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
程的有效范围内(即30%~70%之间)。采样仪器在进入现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准。
表5-4大气采样器校准质控表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 仪器编号 采样器工作点流量L/min 电子孔口校准器L/min 示值误差 是否合格
全自动大气/颗粒物采样器 MH1200型(15代) DYHLX-080 100 100 0 合格
全自动大气/颗粒物采样器 MH1200型(15代) DYHLX-081 100 99 1 合格
全自动大气/颗粒物采样器 MH1200型(15代) DYHLX-082 100 99 1 合格
全自动大气/颗粒物采样器 MH1200型(15代) DYHLX-083 100 100 0 合格
5.2.2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
厂界噪声监测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执行。质量保证和质控按照国家环保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进行。监测仪器在测量前后,仪器在测量现场要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示值差不能大于0.5dB(A)。
表5-5噪声仪器校准 单位:dB(A)
仪器名称 监测项目 校验日期 DYHLX-057 前后示值差 是否合格
测量前校正 测量后校正
AWA6221B型声校准器 厂界噪声 2019.3.24昼(第一次) 93.9 93.9 0 合格
2019.3.24昼(第二次) 93.9 93.8 -0.1 合格
2019.3.24夜(第一次) 93.9 93.9 0 合格
2019.3.24夜(第二次) 93.9 93.9 0 合格
2019.3.25昼(第一次) 94.0 93.9 -0.1 合格
2019.3.25昼(第二次) 93.8 93.9 0.1 合格
2019.3.25夜(第一次) 93.8 93.9 0.1 合格
2019.3.25夜(第二次) 93.9 94.0 0.1 合格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6.1废气
本次废气监测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监测。
6.1.1有组织废气监测
(1)监测点位频次及项目
有组织排放废气采样点位、项目及频次见表6-1。
表6-1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一览表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1 隧道窑炉排气筒出口 SO2、NOX、烟尘、氟化物 3次/天,连续监测2天
2 布袋除尘器排气筒进口、出口 颗粒物 3次/天,连续监测2天
(2)监测分析方法
表6-2有组织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监测因子 监测方法 标准代号 检出限
1 颗粒物 重量法 HJ 836-2017 1.0mg/m3
2 颗粒物 重量法 GB/T 16157-1996 ——
3 SO2 紫外吸收法 DB 37/T 2705-2015 2mg/m3
4 NOX 紫外吸收法 DB 37/T 2704-2015 2mg/m3
5 氟化物 离子选择电极法 HJ/T 67-2001 0.06mg/m3
6.1.2无组织废气监测
(1)监测点位频次及项目
根据监测当天的风向布点,厂界上风向一个点、下风向三个点。同时记录监测期间的风向、风速、气温、气压、总云、低云等气象参数。
表6-3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上风向一个点位,下风向三个点位 颗粒物;
同时记录监测期间气象参数 3次/天,连续监测2天
表六(续)、验收监测内容
(2)监测分析方法
表6-4无组织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监测因子 监测方法 标准代号 检出限
1 颗粒物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0.001 mg/m3
无组织废气检测点位
图6-1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
表六(续)、验收监测内容
6.2噪声
根据厂区周边环境情况,在厂界布设监测点位;东、南、西、北厂界1m处各布设1个监测点。
(1)噪声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表6-5 噪声监测点位及频次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频次
东、西、南、北厂界各布设1个监测点,共四个点位 等效声级Leq(A) 昼夜各2次,连续监测2天
噪声检测点位
图6-2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7.1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本项目定员30人,全年工作300天,工作时间8小时。
表7-1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
日期 主要产品 设计生产量
(万块/天) 实际生产量
(万块/天) 负荷
(%)
2019.3.24 景观砖 10.67 9.8 91.8
2019.3.25 景观砖 10.67 10.2 95.6
由上表可得,2019年3月24日~3月25日生产负荷均大于75%,满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要求。
7.2验收监测结果
7.2.1废气
表7-2布袋除尘器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
时间 检测项目 单位 检测结果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2019.3.24 进口 实测浓度 mg/m3 125.6 131.3 127.8
排放速率 kg/h 0.55 0.58 0.56
排气量 m3/h 4361 4412 4377
出口 实测浓度 mg/m3 8.2 6.3 7.5
排放速率 kg/h 0.04 0.03 0.03
排气量 m3/h 4489 4523 4518
去除效率 % 93.5 95.2 94.1
2019.3.25 进口 实测浓度 mg/m3 122.6 118.9 125.3
排放速率 kg/h 0.52 0.51 0.53
排气量 m3/h 4256 4288 4207
出口 实测浓度 mg/m3 7.7 8.0 7.1
排放速率 kg/h 0.03 0.04 0.03
排气量 m3/h 4403 4378 4415
去除效率 % 93.7 93.3 94.3
备注 排气筒高15m,内径0.5m。
表七(续)、验收监测结果
表7-3 隧道窑炉排气筒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时间 检测项目 单位 检测结果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2019.3.24 SO2 实测浓度 mg/m3 2 3 3
折算浓度 mg/m3 2 4 4
排放速率 kg/h 0.01 0.02 0.02
NOX 实测浓度 mg/m3 26 29 27
折算浓度 mg/m3 33 34 31
排放速率 kg/h 0.13 0.15 0.14
烟尘 实测浓度 mg/m3 3.6 3.7 3.2
折算浓度 mg/m3 4.5 4.3 3.7
排放速率 kg/h 0.02 0.02 0.02
氟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0.06 <0.06 <0.06
排放速率 kg/h / / /
排气量 m3/h 5132 5233 5184
氧含量 % 18.6 18.4 18.4
烟气温度 ℃ 58 58 57
2019.3.25 SO2 实测浓度 mg/m3 3 4 3
折算浓度 mg/m3 3 4 4
排放速率 kg/h 0.02 0.02 0.02
NOX 实测浓度 mg/m3 24 26 26
折算浓度 mg/m3 27 29 30
排放速率 kg/h 0.12 0.13 0.13
烟尘 实测浓度 mg/m3 3.2 3.3 3.5
折算浓度 mg/m3 3.6 3.7 4.0
排放速率 kg/h 0.02 0.02 0.02
氟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0.06 <0.06 <0.06
排放速率 kg/h / / /
排气量 m3/h 5087 5064 5108
氧含量 % 18.3 18.3 18.4
烟气温度 ℃ 59 58 58
备注:(1)排气筒高15m,直径0.95m;
(2)折算排放浓度=实测排放浓度×(21-基准氧含量)/(21-实测氧含量);
(3)隧道窑炉基准氧含量为18%。
表七(续)、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布袋除尘器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8.2mg/m3,最大排放速率0.04kg/h;隧道窑炉排气筒有组织SO2最大排放浓度4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kg/h,NOX最大排放浓度34mg/m3,最大排放速率0.15kg/h,烟尘最大排放浓度4.5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kg/h,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0.06mg/m3,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一般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SO2排放浓度:100mg/m3;NOX排放浓度:15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氟化物排放浓度:3mg/m3)。
图7-1有组织排放废气现场监测照片
表七(续)、验收监测结果
表7-4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时间 检测项目 点位 监测结果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2019.3.24 颗粒物(mg/m3) 1#(上风向) 0.161 0.159 0.181
2#(下风向) 0.210 0.190 0.235
3#(下风向) 0.201 0.180 0.209
4#(下风向) 0.223 0.182 0.244
2019.3.25 颗粒物(mg/m3) 1#(上风向) 0.175 0.181 0.165
2#(下风向) 0.205 0.208 0.220
3#(下风向) 0.223 0.235 0.251
4#(下风向) 0.219 0.253 0.238
表7-5采样期间气象观测数据表
日期 采样频次 温度
(℃) 大气压(kPa) 风向 风速
(m/s) 总云量 低云量
2019.3.24 第一次 16.3 101.3 SW 2.4 4 3
第二次 17.4 101.3 SW 2.5 4 2
第三次 19.2 101.3 SW 2.8 4 3
2019.3.25 第一次 16.8 101.3 SW 2.3 3 0
第二次 20.3 101.3 SW 2.4 3 1
第三次 22.1 101.3 SW 2.7 3 0
由以上数据得出,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5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表七(续)、验收监测结果
图7-2无组织废气现场监测照片
7.2.1噪声
表7-6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点位 监测日期 昼间噪声 夜间噪声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一次 第二次
1# 2019.3.24 57.7 57.8 47.8 48.0
2# 56.4 56.2 46.6 46.5
3# 59.2 59.3 48.6 48.8
4# 58.7 58.6 48.1 48.0
1# 2019.3.25 57.6 57.7 47.9 47.8
2# 56.8 56.6 46.7 46.8
3# 59.4 59.2 49.0 48.9
4# 58.5 58.8 48.6 48.3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56.2~59.4dB(A),夜间噪声监测值46.5~49.0dB(A),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表七(续)、验收监测结果
图7-3 噪声现场监测照片
7.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根据环评批复对该项目排放总量要求,在验收监测期间,工况保持稳定且满足监测要求的情况下,通过实际调查、现场监测和查阅资料对环评批复要求的项目进行核算,该项目实际排放量、环评要求的排放量做如下比较。详见表7-7。
表7-7污染物排放总量一览表
项目 SO2 NOX 颗粒物
批复要求排放量(t/a) 3.834 3.36 /
项目实际排放量(t/a) 0.144 1.08 0.24
备注 见附件5
由表7-7可知,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技改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邹平县环境保护局批复要求。
表八、环境管理调查
8.1三同时执行情况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理》中有关规定,2018年8月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邹平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9月7日对《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邹环报告表[2018]886号)。项目于2018年9月开始建设,2019年2月建设完成,2019年2月22日进入调试期并进行公示(公示网址:http://hengli.xin.kason.cc/)。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试生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8.2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该企业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完善环保制度,建有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在环保组织机构及职责、环保技术监督、环境监测、技术管理、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为了认真执行各项环保法规,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的环保措施,结合该项目的运营实际情况,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建立了一系列管理制度。
8.3环境风险防范执行情况
为了确保各项设施的有效运行,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制定了相关环保设备操作规程、设备运转记录、保养记录等。操作人员根据各项制度进行设备检修和保养,通过监测、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该项目设施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由生产调度会安排解决问题,并严格检查解决的结果,以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针对项目存在的风险,企业成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企业编制了《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技改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邹平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登记号:371626-2018-868),定期进行演练。
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素质,加强岗位培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车间内严禁烟火,严格操作规范,并制定了防火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培训,还配备了相应的消防器材、设备等应急物资。
表八(续)、环境管理调查
应急物资一览表见8-1。
表8-1应急物资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存放地点 数量
1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车间、隧道窑 10个
2 安全帽 车间、隧道窑 10个
图8-1应急物资照片
表八(续)、环境管理调查
8.4环保设施照片
图8-2排气筒环保标识照片
表九、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见表9-1。
表9-1 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
序号 环评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 落实结论
1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意见,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意见,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落实
2 该项目废气主要是隧道窑废气、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及原装卸、储存、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破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隧道窑燃料为天然气,燃烧废气须经双碱法脱硫除尘+低温SCR脱硝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标准及《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要求;同时通过原料车间封闭、地面硬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破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布袋除尘器排气筒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4kg/h;隧道窑燃料为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碱法脱硫脱硝设备+湿电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验收监测期间隧道窑炉排气筒有组织SO2最大排放浓度4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kg/h,NOX最大排放浓度34mg/m3,最大排放速率0.15kg/h,烟尘最大排放浓度4.5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kg/h,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0.06mg/m3,均能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一般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企业采取了原料车间密闭、加强厂区绿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25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已落实
3 该技改项目不得新增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后由旱厕清理人员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 已落实
表九(续)、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4 该项目噪声主要是粉碎机、压砖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在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基础上,采取减震、消声和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优化厂区布局,加强车辆管理,设置绿化防护带,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粉碎机、压砖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在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基础上,采取减震、消声和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将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优化了厂区布局,加强了车辆管理,设置了绿化防护带,降低了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56.2~59.4dB(A),夜间噪声监测值46.5~49.0dB(A),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已落实
5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器收集尘、废坯及不合格产品、脱硫沉泥、废旧耐火砖、早厕污泥及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尘、废坯及不合格产品、废旧耐火砖须回用于生产;脱硫沉泥须外卖;早厕污泥须外运堆肥;生活垃圾须由环卫部门清理外运,均不得外排。 除尘器收集尘、废坯及不合格产品、废旧耐火砖回用于生产;脱硫沉泥外卖处置;早厕污泥定期由旱厕清理人员外运堆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外运,均不外排。 已落实
6 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对突发性事件或事故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使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企业成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企业编制了《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技改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邹平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登记号:371626-2018-868),定期进行演练。 已落实
7 要建立专职的环境卫生和环境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及环境的管理。 该公司建立了专职的环境卫生和环境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及环境的管理。 已落实
8 该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要求的排放标准,同时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涉及COD、NH3-N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废气实际排放总量为SO2:0.144/a、NOX:1.08t/a,小于批复要求废气排放总量SO2:3.834t/a、NOX:3.36t/a。因此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技改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邹平县环境保护局批复要求。 已落实
9 临池镇人民政府应加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规划的控制,不得再新规划建设住、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经调查并与建设单位核实,厂址50米范围内未新规划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已落实
表十、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10.1项目概况
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技改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临池镇柏家村东北230米。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投资180万元建设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技改项目,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8.33%。
2018年8月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邹平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9月7日对《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邹环报告表[2018]886号)。项目于2018年9月开始建设,2019年2月建设完成,2019年2月22日进入调试期并进行公示(公示网址:http://hengli.xin.kason.cc/)。
10.1.1环保设备的处理效率
验收监测期间,布袋除尘器颗粒物的去除率为93.3~95.2%。
10.1.2废气监测结论
10.1.2.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破碎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颗粒物,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隧道窑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经双碱法脱硫脱硝装置+湿电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布袋除尘器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8.2mg/m3,最大排放速率0.04kg/h;隧道窑炉排气筒有组织SO2最大排放浓度4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kg/h,NOX最大排放浓度34mg/m3,最大排放速率0.15kg/h,烟尘最大排放浓度4.5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kg/h,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0.06mg/m3,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一般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SO2排放浓度:100mg/m3;NOX排放浓度:15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氟化物排放浓度:3mg/m3)。
表十(续)、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10.1.2.2无组织废气
破碎工序产生的一部分粉尘,原材料装卸、储存、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5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10.1.3废水调查结论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约320m3/a,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挖用作农肥,不外排。
10.1.4噪声监测结果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粉碎机、压砖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运行过程中对声源采用吸声、隔音和减震措施,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有效地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56.2~59.4dB(A),夜间噪声监测值46.5~49.0dB(A),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10.1.5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尘、废胚及不合格产品、脱硫沉泥、废旧耐火砖、旱厕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经验收调查并与建设单位核实,除尘器收集尘约为23t/a,废胚及不合格产品约为480t/a,脱硫沉泥约为12t/a,废旧耐火砖约为21t/a,旱厕污泥约为6m3/a,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4.8t/a。
1)除尘器收集的尘、废胚及不合格产品、废旧耐火砖回用于生产。
2)脱硫沉泥外卖处置。
3)旱厕污泥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4)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外运。
表十(续)、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10.1.6卫生防护距离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50m内无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满足环评及环评批复对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10.2建议
1、加强各环保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持续达标。
2、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3、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并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
4、定期洒水降尘。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平面位置图
附图3项目周边关系图
附图4卫生防护距离包络图
附件1环评结论与建议
附件2环评批复
附件3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书
附件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
附件5总量批复
附件6 生产负荷统计表
附件7 无行政处罚证明
附件8 企业环境保护制度
附件9 防渗证明
附件10 旱厕清掏协议
附件11调试期公示
附件12 检测报告
附件13 整改说明
附件14 专家意见及签字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技改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 邹平县临池镇柏家村东北230米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 £ 改扩建 R技术改造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东经117.725289
北纬36.705485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3200万块景观砖 环评单位 山东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邹平县环境保护局 审批文号 邹环报告表[2018]886号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开工日期 2018.9 竣工日期 2019.2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验收单位 邹平百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时工况 75%以上
投资总概算(万元) 18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12 所占比例(%) 6.67
实际总投资 18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5 所占比例(%) 8.33
废水治理(万元) / 废气治理(万元) 12 噪声治理(万元) 3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年平均工作时 7200
运营单位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时间 2019年3月24日~3月25日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
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化学需氧量
氨氮
石油类
废气
二氧化硫 4 100 0.144 +0.144
烟尘 4.5 20 0.144 +0.144
工业粉尘 8.2 20 1.392 1.344 0.096 +0.096
氮氧化物 34 150 1.080 +1.080
工业固体废物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