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剩余工程量为设备安装。施工量较小,产生污染轻微,施工时间短暂,且全部在厂区内完成,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影响轻微,评价主要对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运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木材开板、压刨、平刨、镂铣、打磨、打孔等木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1、木加工颗粒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木材开板、压刨、平刨、镂铣、打磨、打孔等木加工工序产生颗粒物,项目年用板材200m3/a,板材密度按0.8*103kg/m3计,则板材用量为160t/a,类比同类企业,木加工生产线产尘量为用料量的1%,木加工工序产尘量为1.6t/a,本项目设置三个木工车间,一号车间木加工工序产尘量约为0.8/a,二号车间木加工工序产尘量约为0.3t/a,二号车间木加工工序产尘量约为0.5t/a。 (1)有组织排放:本项目共用一根排气筒,在三个木工车间各个木加工工序产尘点安装集气罩(串联设置)。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0%计,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按99%计,风机风量L=10000m3/h,年工作2400h,则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144t/a,排放浓度为0.6mg/m3,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无组织排放: (#1木工车间车间)项目集气罩未收集的木质颗粒物(10%)产生量为0.08t/a,车间内设有排气扇,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绿化,再经过空气稀释,经大气估算模型(SCREEN3)预测(面源参数:长50m,宽20m,高8m),本车间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0.01574mg/m3,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木工车间车间)项目集气罩未收集的木质颗粒物(10%)产生量为0.03t/a,车间内设有排气扇,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绿化,再经过空气稀释,经大气估算模型(SCREEN3)预测(面源参数:长20m,宽20m,高8m),本车间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0.006393mg/m3,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木工车间车间)项目集气罩未收集的木质颗粒物(10%)产生量为0.05t/a,车间内设有排气扇,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绿化,再经过空气稀释,经大气估算模型(SCREEN3)预测(面源参数:长40m,宽20m,高6m),本车间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0.01656mg/m3,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定 (1)判定依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的要求,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质量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确定。其中Pi定义为: 公式①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评价工作等级按照下表的分级依据进行划分,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Pi按公式①计算,污染物i大于1,取P值中最大者(Pmax)。 表20 评价工作级别表 | 评价工作等级 |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 | 一级 | Pmax≥10% | | 二级 | 1%≤Pmax<10% | | 三级 | Pmax<1% | (2)大气污染源参数 本项目主要的有组织排放源为排气筒,无组织排放源为生产车间,根据大气导则要求,采用ARESCREEN估算软件对项目污染物的排放进行估算。 本项目估算模型参数选取见表21,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见表22,有组织排放源及无组织排放源参数见表23、表24。 表21 估算模型参数表 | 参数 | 取值 | 取值依据 | | 农村/城市选项 | 城市/农村 | 城市 | 周边 3km 半径范围内一半以上面积不属于城市建成区或规划区 | |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 32.7万 | | 最高环境温度/℃ | 40.9 | 近 20 年气象数据统计 | | 最低环境温度/℃ | -16.5 | | 土地利用类型 | 城市 | 3km 半径范围内土地利用情况 | | 区域湿度条件 | 中度湿度 | 中国干湿状况分布图 | | 是否考虑地形 | 考虑地形 | £是 tR否 | 考虑地形高程影响 | | 地形数据分辨率/m | 90 | |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 考虑岸线熏烟 | £是 tR否 | 污染源附近 3km 半径范围内无大型水体(海或湖) | | 岸线距离/m | --- | | 岸线方向/° | --- | 表22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表 | 评价因子 | 平均时段 | 标准值(μg/m3) | 评价标准(μg/m3) | 标准来源 | | 颗粒物 | 8小时平均 | 300 | 9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 表23 项目有组织排放评价等级计算参数选取值 | 编号 | 名称 | 排气筒底部中心地理坐标 | 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 | 排气筒高度/m | 排气筒出口内径/m | 烟气流速/(m3/h) | 烟气温度/℃ | 年排放小时数/h | 排放工况 |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 | 颗粒物 | | P1 | 排气筒 | 117°45''50.4"E,36°49''19.2"N | 0 | 15 | 0.45 | 10000 | 30 | 2400(最大排放时间) | 正常 | 0.006 | 表24 项目无组织排放污染物评价等级计算参数选取值 | 编号 | 名称 | 面源各顶点坐标/m | 面源海拔高度 /m | 面源有效排放高度/m | 年排放小时数 /h | 排放工况 | 污染物排放速率 /(kg/h) | | X | Y | 颗粒物 | | A | 生产车间 | 0 | 0 | 0 | 8 | 2400 | 正常 | 0.033 | | 50 | 20 | | B | 生产车间 | 0 | 0 | 0 | 8 | 2400 | 正常 | 0.0125 | | 20 | 20 | | C | 生产车间 | 0 | 0 | 0 | 6 | 2400 | 正常 | 0.021 | | 40 | 20 | (3)评价等级的确定 表25 本项目评价等级确定表(正常工况) | 下风距离/m | 排气筒P1(颗粒物) | 生产车间#1 | 生产车间#2 | 生产车间#3 | | 预测质量浓度/(mg/m3) | 占标率/% | 预测质量浓度/ (mg/m3) | 占标率/% | 预测质量浓度/ (mg/m3) | 占标率/% | 预测质量浓度/ (mg/m3) | 占标率/% | | 10 | 1.9E-14 | 0.00 | 0.0031 | 0.34 | 0.0002242 | 0.02 | 0.004372 | 0.49 | | 25 | 6.544E-4 | 0.00 | 0.007482 | 0.83 | 0.002924 | 0.32 | 0.009703 | 1.08 | | 50 | 0.0001777 | 0.02 | 0.01299 | 1.44 | 0.0058 | 0.64 | 0.01476 | 1.64 | | 75 | 0.0008613 | 0.10 | 0.01568 | 1.74 | 0.006393 | 0.71 | 0.0162 | 1.80 | | 100 | 0.001263 | 0.14 | 0.01567 | 1.74 | 0.006039 | 0.67 | 0.01656 | 1.84 | | 125 | 0.00147 | 0.16 | 0.01571 | 1.75 | 0.006118 | 0.68 | 0.01622 | 1.80 | | 150 | 0.001548 | 0.17 | 0.01574 | 1.75 | 0.006037 | 0.67 | 0.01649 | 1.83 | | 175 | 0.001537 | 0.17 | 0.01554 | 1.73 | 0.005983 | 0.66 | 0.01562 | 1.74 | | 200 | 0.001563 | 0.17 | 0.01561 | 1.73 | 0.005969 | 0.66 | 0.0155 | 1.72 | | 225 | 0.001559 | 0.17 | 0.01506 | 1.67 | 0.005737 | 0.64 | 0.01594 | 1.77 | | 250 | 0.00161 | 0.18 | 0.01422 | 1.58 | 0.005402 | 0.60 | 0.0158 | 1.76 | | 275 | 0.001628 | 0.18 | 0.01445 | 1.61 | 0.005528 | 0.61 | 0.01532 | 1.70 | | 300 | 0.001657 | 0.18 | 0.01476 | 1.64 | 0.005632 | 0.63 | 0.01466 | 1.63 | | 325 | 0.001648 | 0.18 | 0.01476 | 1.64 | 0.005622 | 0.62 | 0.01391 | 1.55 | | 350 | 0.001614 | 0.18 | 0.01455 | 1.62 | 0.005534 | 0.61 | 0.01313 | 1.46 | | 375 | 0.001596 | 0.18 | 0.0142 | 1.58 | 0.005395 | 0.60 | 0.01236 | 1.37 | | 400 | 0.001594 | 0.18 | 0.01375 | 1.53 | 0.005222 | 0.58 | 0.01161 | 1.29 | | 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及 占标率/% | 0.001657 | 0.18 | 0.01574 | 1.75 | 0.006393 | 0.63 | 0.01656 | 1.84 | | D10%最远距离/m | 未出现 | 未出现 | 未出现 | 未出现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AERSCREEN对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进行预测,车间一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0.01574mg/m3,车间二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0.006393mg/m3,车间三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0.01656mg/m3,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 3、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本项目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量核算一览表见表26、表27、表28。 表26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 | 核算排放浓度 mg/m3 | 核算排放速率 kg/h | 核算年排放量 t/a | | 1 | 排气筒P1 (生产工序) | 颗粒物 | 0.6 | 0.006 | 0.0144 | | 一般排放口合计 | 颗粒物 | 0.0144 | | 有组织排放总计 | 颗粒物 | 0.0144 | 表27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产污环节 | 污染物 |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年排放量/(t/a) | | 标准代号及名称 | 浓度限值(mg/m3) | | 1 | 生产车间(生产工序) | 木材开板、压刨、平刨、镂铣、打磨、打孔 | 颗粒物 | 密闭生产车间、加强厂 区绿化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0 | 0.16 | | 无组织排放总计 | 颗粒物 | 0.16 | 表28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 序号 | 污染物 | 年排放量(t/a) | | 1 | 颗粒物 | 0.1744 | 4、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表29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 工作内容 | 自查项目 | | 评价等级与范围 | 评价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t | | 评价范围 | 边长=50km□ | 边长5~50km□ | 边长=5km¨ | | 评价因子 | SO2+NOx排放量 | ≥2000t/a□ | 500~2000t/a□ | <500t/at | | 评价因子 | 基本污染物(颗粒物) 其他污染物() | 包括二次PM2.5□ 不包括二次PM2.5t | | 评价标准 | 评价标准 | 国家标准¨ | 地方标准£ | 附录DR | 其他标准□ | | 现状评价 | 环境功能区 | 一类区□ | 二类区t | 一类区和二类区□ | | 评价基准年 | (2017)年 | |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数据来源 | 长期例行监测数据□ | 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t | 现状补充监测□ | | 现状评价 | 达标区£ | 不达标区t | | 污染源调查 | 调查内容 | 本项目正常排放源t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源£ 现有排放源□ | 拟替代的污染源□ | 其他在建、拟建项目污染源□ | 区域污染源□ | |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预测模型 | AERMOD□ | ADMS □ | AUSTAL2000□ | EDMS/AEDT□ | CALPUFF□ | 网络模型□ | 其他□ | | 预测范围 | 边长≥50km□ | 边长5~50km□ | 边长=5km□ | | 预测因子 | 预测因子() | 包括二次PM2.5□ 不包括二次PM2.5□ | | 正常排放短期浓度贡献值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 | 正常排放年均浓度贡献值 | 一类区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 | 二类区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 C本项目目最大占标率>30%□ | | 非正常排放1h浓度贡献值 | 非正常持续时长( )h | C非正常最大占标率≤100%□ | C非正常最大占标率>100%□ | | 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叠加值 | C叠加达标□ | C叠加不达标□ | | 区域环境质量的整体变化 | K≤-20%□ | K>-20%□ | | 环境监测计划 | 污染源监测 | 监测因子:(颗粒物) | 有组织废气监测 t 无组织废气监测t | 无监测□ | | 环境质量监测 | 监测因子:( ) | 监测点位数( ) | 无监测t | | 评价结论 | 环境影响 | 可以接受t 不可以接受□ | |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 距(唐家村)厂界最远(420)m | | 污染源年排放量 | SO2:()t/a | NOx:()t/a | 颗粒物:(0.1744)t/a | VOCs:( )t/a | | 注:“□”为勾选项,填“√”;“()”为内容填写项 |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总用水量为240m3/a,厂区自备水井,无绿化用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用水。本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为0.8m3/d;240m3/a,产污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92m3/a,排入厂区旱厕,附近村民清运肥田。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地下水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使地下水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征发生了变化,因而限制或妨碍它在各方面的正常使用。 由《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附录A可知,本项目类别为Ⅳ类。由HJ610-2016的4.1节可知,本项目不需要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生产车间、仓库、一般固废暂存处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物进入土壤引起地下水的污染。 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标准(2013.06.08修改),对污染防治区设置防渗层,项目各单元防渗措施具体见下表。 表30 防渗措施一览表 | 装置/厂房/建筑名称 | 采取的防渗措施 | 依据标准 | 标准要求 | | 事故水池 | 采取200mm混凝土+20mm水泥抹平+聚丙烯层防腐处理 | 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重点防治区 | 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 | 生产车间 | 200mm混凝土+20mm水泥抹平 | 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一般防治区 | 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 在严格落实防渗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三、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下脚料、捕集颗粒物、组装过程中产生的废五金件以及生活垃圾。 1、下脚料根据企业提供数据,年产生量为0.8t/a,集中收集后外卖处理。 2、组装过程中产生的废五金件产生量约为0.005t/a,集中收集后外卖处理。 3、生产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尘年产生量为1.426t/a,收集后外售。 4、项目职工人数20人,按每人每天产生垃圾量0.5kg,项目年运行300天,则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约3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表31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环节 | 产生量 | 处置情况 | | 1 | 木材下脚料 | 木加工 | 0.8t/a | 外卖 | | 2 | 捕集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 | 1.426t/a | | 3 | 废五金件 | 组装工序 | 0.005t/a | | 4 | 生活垃圾 | 职工生活 | 3t/a | 环卫部门清理 | 综上,项目各类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 年第36 号)的要求,固废贮存场所地面采取硬化和防渗措施,设置堵截泄露的裙角和围堰,各类固废均不露天堆放,不会产生大风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精密锯、带锯、压力机、镂铣、立铣、空压机、砂光机、五片锯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声压级为81`89dB(A)。 ①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注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②对振动较大的设备考虑设备基础的隔振、减振; ③利用建(构)筑物隔声降噪。 另外,为保证项目建成后噪声达标排放,应增加以下防治措施: ①厂房内墙壁采用吸声材料,装隔声门窗; ②对高噪声设备增设隔声罩; ③合理布局:要求将噪声较高设备布设在生产车间中部; 采用设备基础的隔振、减振可减少10-20dB(A)的噪声级,厂房隔声墙、隔声窗隔声可达到20-30dB(A)的噪声量,主要设备噪声治理措施及效果如下: 表32 主要设备噪声治理措施及效果表 | 序号 | 噪声源位置 | 设备名称 | 原始源强 | 降噪 措施 | 治理后源强 | | 1 | 车间 | 精密锯 | 89 | 隔声、减振 | 69 | | 2 | 带锯 | 88 | 68 | | 3 | 压力机 | 82 | 62 | | 4 | 空压机 | 81 | 61 | | 5 | 镂铣 | 87 | 67 | | 6 | 立铣 | 86 | 66 | | 7 | 砂光机 | 85 | 65 | | 8 | 五片锯 | 87 | 67 | | 9 | 砂带机 | 89 | 69 | | 10 | 电刨 | 86 | 66 | | 11 | 紫外线锯 | 81 | 61 | | 12 | 平刨 | 83 | 63 | | 13 | 立式砂带机 | 86 | 66 | | 14 | 打眼机 | 86 | 66 | | 15 | 排钻 | 86 | 66 | (1)噪声影响预测分析 基准预测点噪声级叠加公式: 式中:Lpe—叠加后总声级,dB(A); LPi — i声源至基准预测点的声级,dB(A); n— 噪声源数目。 用上述公示计算出各噪声源点至基准预测点的总声级,然后以基准预测点的噪声强度为工程噪声源强。 计算预测点的声级: 式中:Lp(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 Adiv — 声波几何发散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Adiv =20 (r/r0); Abar — 遮挡物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 Aatm — 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量dB; Agr — 遮挡物引起的的A声级衰减量dB; Agr — 附加A声级衰减量dB,Aexc=51 (r-r0)。 (2)预测结果和分析 根据本项目主要噪声源的位置,利用以上预测模式和参数计算确定了各主要噪声源对各厂界外1m处及敏感点的噪声贡献情况。主要噪声源对各厂界及敏感点的噪声贡献情况见下表。 表33 主要噪声源对各厂界及敏感点噪声贡献情况表 单位:dB(A) | 序号 | 排放源 | 距最近厂界及敏感点直线距离(m) | | 西 | 北 | 东 | 南 | 唐家村 | | 1 | 1车间设备 | 17 | 5 | 6 | 18 | 420 | | 2 | 2车间设备 | 5 | 5 | 5 | 5 | 420 | | 序号 | 排放源 | 对最近厂界贡献值dB(A) | 对最近敏感点贡献值dB(A) | | 西 | 北 | 东 | 南 | 唐家村 | | 1 | 车间设备 | 49.4 | 56.0 | 51.6 | 46.5 | 16.8 | 根据预测,本项目采取降噪、减振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噪声排放限值,敏感点唐家村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在做好噪声治理措施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性事故造成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其特点是危害大、影响范围广、发生概率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针对所造成的人身安全、环境影响及其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最大可信事故是指在所有预测的概率不为零的事故中,对环境(或健康)危害最严重的重大事故。结合项目的生产工艺,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为指导,对本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识别。 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范围包括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 (1)物质风险识别 项目为腾荣年产5000套实木家具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涉及的物质主要为木材、五金件等。 (2)重大危险源识别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凡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贮存危险性物质,且危险性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功能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2、源项分析及风险预测 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是颗粒物浓度过高、明火管理不当、电器设备及线路老化等引起的火灾及爆炸事故,火灾及爆炸一旦发生,对周围环境影响严重。 (1)火灾:板材加工过程中会产生木质颗粒物,颗粒物浓度过高遇明火引发火灾;项目使用的板材属可燃物品,一旦起火,火势会迅速蔓延至整个车间内。在火灾过程中,物体燃烧后产生高温和烟雾可以使人体受到伤害,甚至危及人的生命;火灾会毁坏物资,造成经济损失;火灾中释放的烟气将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2)触电:项目用电设备繁多,若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或电器安装不规范,缺少接地或接零,或接地接零损坏失效,或操作人员违章操作,会发生触电伤害事故。 (3)颗粒物对人体的危害:本项目对板材加工时会产生一定量的颗粒物,长期吸入的颗粒物会对身体健康产生危害。 (4)颗粒物爆炸:车间颗粒物浓度过高达到爆炸下限,会引起颗粒物爆炸。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对建筑设施造成毁坏。 3、风险防范措施 (1)将原料、产品分区存放仓库中,要求交通便利、防火、通风、防潮、防霉变,在仓库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质,严禁使用明火,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2)消除点火源是预防火灾的最实用、最有效的措施。在常见点火源中,电火花、静电、摩擦火花、明火、高温物体表面等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此类场所的电气设备应严格按照《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进行设计、安装,达到整体防爆要求,尽量不安装或少安装易产生静电的设备,以及使用撞击产生火花的材料。生产车间、仓库照明电源应采取静电接地保护措施并作防爆处理。 (3)厂区操作人员应佩带防尘口罩,防尘口罩的阻尘率应达到Ⅰ级标准要求。并定期对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接触颗粒物及其他有害物质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 生产场地应设置强制排风设备,改善车间空气环境,防范颗粒物爆炸,控制颗粒物,尽可能减少颗粒物的产生量,防止颗粒物达到最低爆炸浓度;控制氧气的含量;控制引燃颗粒物的热源,也可通过洒水提高环境的湿度来进行控制。 (5)该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这些噪声,会给操作者的身心造成危害。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设计时,采取吸声、隔声、消声等措施。 (6)为了防范雷电和暴雨,要求厂区按规定设防雷接地装置,同时厂区内建筑物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防止暴雨造成的积水进入。 (7)对有危险的机械设备加装防护装置,所有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漏电保护设施设计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消防器材管理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5、应急预案 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见表32。 表32 应急预案表 |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及 要 求 | | 1 | 应急组织机构、人员 | 设立事故应急机构,人员由企业主要领导、安全负责人、环保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组成 | | 2 | 应急救援保障 | 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及设备和器材;事故易发的工作岗位配备必需的防护用品等。 | | 3 |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 建立专用的报警和通讯线路,并保持其畅通。 | | 4 | 应急环境监测、抢救、救援及控制措施 | 发生事故时,要保证现场的事故处理设施和全厂的应急处理系统能够紧急启动,并对事故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控制,同时启动当地的环境应急监测系统。 | | 5 | 应急监测、防护措施、清除泄漏措施和器材 | 设立必要地控制和清除污染的相应措施。事故发生时,要及时发现事故发生地点和环节,并利用已有的防护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 | 6 | 应急培训计划 | 企业要注意日产工作中对事故应急处理的培训,以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 | 7 | 公众教育和信息 | 通过各种方式,对周围居民等进行事故防范宣传。 | 6、环境风险分析小结 本项目采用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在设计中严格执行有关规范中的安全卫生条款,厂区严格执行安全防火措施和消防措施,正常情况下能够保证安全生产和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一旦发生事故,依靠装置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蔓延。因此,只要厂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项目生产是安全可靠的。 六、防护距离分析 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排放浓度远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现有及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能够达标排放;依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软件计算(计算参数:木工车间长85m,宽23.5m,高9m),项目区域内无超标点,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②卫生防护距离分析 卫生防护距离是指工厂在正常生产状况下,由无组织排放源散发的有害物质对工厂周围居民健康不致造成危害的最小距离。为防止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对居住区造成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体健康,必须在企业与居住区之间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宜绿化或设置其它生产性厂房、仓库,但不宜作为长久居住和办公使用。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各类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按下式计算: 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 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面积S(m2)计算,r=(S/π)0.5;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 根据本项目面源排放结果,确定以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作为计算源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见下表33。 表33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 | 排放源 |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 近五年平均风速(m/s) | 污染源(t/a) | 标准浓度限值(mg/m3) |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值(m) | 卫生防护距离(m) | | A | B | C | D | | 木工 | 700 | 0.021 | 1.85 | 0.84 | 2.5 | 0.08 | 0.9 | 3.513 | 50 | | 木工 | 700 | 0.021 | 1.85 | 0.84 | 2.5 | 0.03 | 0.9 | 1.909 | 50 | | 木工 | 700 | 0.021 | 1.85 | 0.84 | 2.5 | 0.05 | 0.9 | 2.344 | 50 | 图3-1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图 图3-2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图 图3-3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图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1991),当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的Qc/Cm值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该提高一级。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应为50米,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点,距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北面约420m唐家村,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附图4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 七、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目的是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四部委关于加强乡镇企业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及有关规定,对项目“三废”排放实行监控,确保建设项目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协调发展,协助地方环保职能部门工作,为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提供保证。 1、环境管理岗位设置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设单位需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和监测岗位,以对厂内的环境问题进行管理和监测。根据本项目的生产规模和特点,设置环保监测岗位。环保岗位由总经理负责,负责全公司的环境管理工作。 2、环境监测计划 (1)监测目的与任务 监测岗位的设置,是为了保证项目建成投产后,能迅速全面地反映拟建项目的污染现状和变化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管理,环境保护规划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 环境监测的主要任务是,定期监测项目主要污染源,掌握拟建项目排污状况,为制定污染控制对策提供依据。 (2)监测人员职责 根据国家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参与制定监测工作计划。完成预定的监测计划、填写监测记录和编制监测报告并及时报告给环境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技术培训,参加主管部门的技术考核。 (3)监测计划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工程排污特点及实际情况,需建立健全各项监测制度并保证其实施。监测分析方法按照现行国家、部颁布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监测制度和计划见表34。 表34监测计划一览表 | 环境要素 | 监测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 废气 | 木工车间排气筒 | 颗粒物 | 每季一次,每次连续2天。设永久采样口。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监测 | | 厂界 | 颗粒物 | 每季一次,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监测 | | 噪声 | 厂界 | LAeq | 每季一次,每次一天 | | 固废 | 统计各类固废量 | 产生量、贮存状况、处置去向 | 每月统计一次 |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鲁环办﹝2014﹞10号),对因环境保护问题而涉及群众自身利益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隐患的情况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规范性 项目建设用地及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要求及城市发展规划。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符合环保法律法规。 2、 相融性 本项目建成后,可为当地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社会的稳定。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量少;厂区内进行了合理绿化,对周边生态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因此本项目与周围社会、自然环境具有良好的相融性。 3、可控性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职工生活废水、办公生活垃圾、下脚料和设备噪声等,上述污染物如果处置不当,将对附近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良影响,引发建设单位和周边受影响居民之间的矛盾,产生社会稳定风险。 运营期虽产生一定的污染物排放,但建设单位针对产生的各类污染,在采取本环评中所述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影响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可能性很小。建议投资方应主动与当地各有关部门进行及时沟通,取得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只要工作到位、疏理有序、相互支持、求同存异,就可以避免社会各种矛盾的发生。因此本项目可能引发的与周边村民的矛盾隐患可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具有良好的可控性。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经过社会风险评估,本项目社会风险较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