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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执行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尽快把环评设计方案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1、项目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包括混料和上料粉尘、热熔挤出、拉丝工序、热切工序、废滤网焚烧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烟尘、破碎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上料、混料、裁切工序未被收集到的颗粒物,以及热融挤出、裁切工序未被收集到的非甲烷总烃。
对于混料、上料、熔融、热切破碎工序产生废气,实行密闭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对于滤网焚烧废气,采取密闭措施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经两套“水喷淋+过滤棉+光氧等离子一体机”处理由15m高排气筒P1 、P2排放,确保外排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要求、烟(粉)尘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1)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对于上料、混料、裁切工序未被收集到的颗粒物和热融挤出、热切工序未被收集到的非甲烷总烃。建设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排污水,水喷淋塔排污水和职工生活废水。经收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要求以及莘县浙商污水集中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莘县浙商污水集中处理厂集中处理。要对生产车间、循环水池、收集区、废水收集管网、固废暂存场所、事故应急池等区域均须采取严格的防渗、防腐、防流失及防扬散等措施。
3、项目噪声: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包括括挤出机、拉丝机、收丝机、圆织机、裁切机、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建设单位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下脚料、边角料、原料包装袋、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滤网、废UV管、废机油、废白油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过滤棉、喷淋塔尘渣、员工办公生活垃圾。
对于下脚料、废包装袋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废滤网再生后全部回用,不得随意丢弃;一般固体废物贮存确保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对于废UV管、废机油、废白油均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标准及修改单要求贮存、运输、处置,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转运须执行五联单制度。
(二)该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主要为原料及产品属于易燃品容易引起火灾。你公司须采取相应事故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县环保局备案,将事故风险发生概率及其产生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须设置150m3事故水池,并做好事故水导排系统,设置雨水截止阀,你单位须加强防范,确保初期雨水和事故消防水不出厂区。
(三)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你单位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卫生防护距离内的用地规划控制(分别以拉丝车间边界:50米内),不得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四)强化公共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前,你单位要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并对结果负责。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把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
(五)建设单位在建设前后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土地、规划、建设、安评、消防等相关部门许可,否则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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