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师八十七团喜杰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我公司于2019年4月委托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承担“第五师八十七团喜杰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项目名称:第五师八十七团喜杰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第五师八十七团喜杰塑料制品厂;
工程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七团二连西大院靠南60米;
总投资:400万元
项目占地: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617平方米,其中建(构)筑物占地面积400平方米。
建设内容及规模:次主要对原粮食晾晒大院部分房屋重新进行翻修,作为成品库房、原料库房,新建彩钢结构生产厂房1座、循环水池3座。项目区内购置设备建成年加工滴灌带及软管生产线。项目以回收的废旧滴灌带为主要原材料,年消耗量约为150t。年生产软管15吨,滴灌带1200万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第五师八十七团喜杰塑料制品厂
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七团二连
联系人:田喜杰 联系电话:1377902235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溯街16号629号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18139600693
电子邮箱:46099880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师八十七团喜杰塑料制品厂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