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顾连老年病医院有限公司绵阳顾连老年病医院(一期)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顾连老年病医院有限公司绵阳顾连老年病医院(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绵阳顾连老年病医院(一期)项目
二、建设地点:绵阳市高新区飞云大道169号
三、建设单位:绵阳顾连老年病医院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为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人医疗需求,改善医疗环境,绵阳顾连老年病医院有限公司拟租用绵阳粮食物流中心交易中心楼(位于绵阳市高新区飞云大道169号)实施绵阳顾连老年病医院(一期)项目,租用面积约2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负一层为放射科、内镜中心、餐厅等;一楼为门诊各科室及药房;二楼为老年病区及老年重症病房;三楼为办公区;共设置急诊科、内科、外科、老年病科、中西医结合科、五官科、口腔科、皮肤科、检验科、功能检查室、康复科等科室。该项目不涉及传染病、结核病;项目检验科只进行常规血、尿检测;项目口腔科使用树脂或者瓷材料;项目成像采用数码打印方式。建成后,床位设置为100张(一期)。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4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租用已建房屋,主要是装饰和设备安装调试,须按国家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利用现有设施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中和预处理后的酸碱废水、预处理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进入拟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格珊+调节池+A/O池+絮凝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上述废水最终进入永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后排入安昌江。软水制备废水等清净下水排入雨水管网。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紫外消毒+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须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中表3标准要求;医院医疗区混浊空气应定期消毒,须满足《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相关要求;熬药间中药异味通过换气系统引至楼顶排放;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后引至楼顶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22.5米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标准要求;柴油发电机废气引至楼顶排放。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优化布局,水泵、空调、风机、污水站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值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检验室含氰废液等、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离子树脂等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对危废进行分类暂存,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台帐,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设施的管理。污泥清掏前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相关标准;办公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污水处理系统及管网、医废暂存间、发电机房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与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需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管理;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管理;完善医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按报告表要求设置合理容积的应急事故池;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项目属于“鼓励类”。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经济发展局具文(川投资备[2018-510798-84-03-322472]FGQB-0187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租用的绵阳粮食物流中心办理了环保手续(绵环审批[2011]31号、绵环验[2018]30号)。绵阳市城乡规划局城西规划分局具文同意项目选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29889(绵阳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 真:0816-222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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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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