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切割和打磨工序需用一定水进行喷淋抑尘,由此产生的喷淋废水进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喷淋,循环水量约10m3/d,自然损耗后新鲜水补充量为1 m3/d,没有生产废水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明显。 本项目员工8人,生活污水量约0.72m3/d(216m3/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浇灌,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明显。 (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本项目在切割、打磨等过程中产生粉尘,经前述分析,未采取措施时,粉尘产生量约297kg/a。本项目拟采用水喷淋的方式进行抑尘,抑尘率约85%,能够有效抑制粉尘的产生。经水喷淋处理后,粉尘量约44.55kg/a,以无组织排放的形式排放,由于排放浓度很低,再经空气自然扩散稀释后能够使厂界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油烟的产生量为0.0112kg/d(3.36kg/a),浓度约为6mg/m3。食堂油烟拟采用家庭式油烟机(处理效率75%以上)处理,处理后年排放油烟0.84kg/a,浓度约1.5mg/m3,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引至楼顶排放,不得侧排,以防厨房油烟废气对周围环境及自身影响。油烟为不连续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切割机、打磨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产生值约70-95dB(A)之间。这些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密闭、消声隔音、基础减振等综合措施处理。项目各类噪声通过厂房墙体的阻隔、距离的自然衰减,厂界1米处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石材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料和沉淀池污泥。废石料产生量约80t/a,收集后外卖给收购商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产生量约35t/a,定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