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华裕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申请环评注册公示
张家港华裕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常熟市常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完成,计划向环保部门申请注册,根据信息公开要求,现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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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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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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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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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T航空液压钛合金管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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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杨舍镇东莱华宇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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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本项目颗粒物、NOx、HF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限值,氨、硫化氢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另外,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需从生产区域向外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距离最近的敏感目标为北侧277米处的居民住宅),目前项目该范围内没有敏感保护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要求。按照规定今后在该卫生防护距离内也不得建设居民区、学校以及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2)废水:项目改建后全厂酸洗、酸回收系统、脱脂、水洗1、水洗2、酸雾吸收塔工序会产生废水,酸洗废水经酸回收系统处理,回收的酸水回用于酸洗工序,经酸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水连同脱脂、水洗1、酸雾吸收塔产生的废水经过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生产用水环节;水洗2产生的废水经过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量为19537t/a)接管至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二干河。使用蒸汽工序产生的蒸汽冷凝水收集后回用于水洗1工序。
项目改建后全厂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96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二干河,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18)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合理布局车间、车间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排放。
(4)固废: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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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良玉 联系电话:0512-58180175
环评机构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512-58681875
环保局联系电话:0512-58693965 传真:0512-58919786
环保局通讯地址:张家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