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永乐真空镀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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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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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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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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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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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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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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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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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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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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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吨塑料制品、50吨金属工艺品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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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温溪镇桑岙工业区(租青田贤达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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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永乐真空镀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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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租用面积为1808 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其产品由原来 350吨塑料纽扣饰品变为 300 吨塑料制品和50 吨金属工艺品建设,将原有的生产及辅助设备整体搬迁至新厂区外,同时新增 5 把喷枪,4 个烘箱,注塑机和压铸机等设备进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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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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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江北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由江北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外排;真空镀膜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经过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大气污染防治:压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高温布袋处理后通过 1#排气筒高空排放;注塑废气、破碎粉尘、真空镀膜烟尘加强车间通风;油漆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烘干废气采用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高空排放。3、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器、基础减振等措施进行综合降噪;厂房采用密闭生产,对于压铸机、注塑机等设备均设置减振措施,各类风机均设置减振垫;加设隔声罩,并配备风机电机自身散热的消声进出通道;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加强管理;根据厂区整体布置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厂房中间,集中控制。4、固废污染防治:废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为危险固废,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临时存放与厂区内危废暂存库内,并按照法规要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废钨丝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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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青田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8-6095080;传真:0578-6095078
通讯地址:青田县石郭工贸区15号(青田审批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