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河南钦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纬四路 LNG-CNG 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浚县环保局。公示期为2019年5月23日-2019年5月27日。
电话:2156212
通讯地址:浚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 纬四路 LNG-CNG 加气站项目
二、建设地点: 浚县纬四路与卫河路交叉口西北角
三、建设单位: 河南钦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评机构: 河南青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浚县纬四路与卫河路交叉口西北角,占地面积6716平方米,总投资900万元,环保投资16.2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建设6台双枪加气机,1座60m3LNG储气罐,1座6m3CNG储气瓶组,年加气能力约109万立方米。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扬尘
严格落实各类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严格落实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两个禁止”,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本环评要求,施工期应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
(2)废水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项目严禁在夜间进行。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监督管理,对高噪音设备应采取相应的限时作业,夜晚停止施工,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废
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如碎砖块、水泥块、废木料、工程土等;生活垃圾主要是工地工人废弃物品。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应分类后回收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用于场地平整,铺设路基,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于建设单位须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堆放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运多余的建筑垃圾至建筑垃圾填埋厂处理,不得随意丢弃。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1)废气
加气站正常运营过程中天然气放散量少,站区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 [2017]162号文件)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备餐间油烟由抽油烟机后由烟道排放,能满足GB18486-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站内来往的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及潜液泵、加气机、增压器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设备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装气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东站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
(4)固废
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评价结论
河南钦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纬四路LNG-CNG加气站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可行,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前提下,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