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宏星生物质颗粒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屏南宏星生物质颗粒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并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概况,假如该项目实施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实施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向我们反映。屏南宏星生物质颗粒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生产项目 - 副本.pdf
一、 项目概况
屏南宏星生物质颗粒燃料有限公司租赁福建宏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内已经平整完毕的空场地4282.8平方米,建设“屏南宏星生物质颗粒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生产项目”;建设单位于2019年3月12日在屏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闽工信备[2019]J090005号。
二、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屏南宏星生物质颗粒燃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龙 电话:15259335962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古峰镇东环南路219号福建宏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地块
三、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975559699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73号798室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污水依托福建宏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当地农户定期清掏做农田灌溉,不外排,对长汾溪水环境影响无影响。
(2)大气环境
项目区投入运营生产,各设备产生的废气均采取一定环保措施,经采取措施后废气的排放对周边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项目周边200m内无敏感目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五、 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能按以下要求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你对于该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
2、你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程度;
3、你认为该项目对社会与环境有何影响;
4、你对该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和建议,以及对相关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建议;
5、你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开展的其他建议。
六、 意见发表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屏南宏星生物质颗粒燃料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