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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爱格瑞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精(蒸)馏残渣废液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 |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拉依苏石油化工园区 |
巴州爱格瑞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
巴州爱格瑞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精(蒸)馏残渣废液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拉依苏石油化工园区。 采用真空蒸馏工艺处理精(蒸)馏残渣废液。处理规模为年处理年处置BDO精(蒸)馏残渣废液为40000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生产厂房(含BDO精(蒸)馏残渣废液真空精馏装置,脱水脱盐设备、脱水脱盐罐)、罐区(7个400m3固定拱顶罐储存原料和产品,其中2个为备用罐)、硫酸钠库房、配电室、化学品库房等配套设施及办公生活楼等。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11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1.4%。 |
施工期主要通过场地围挡,定期洒水、物料遮盖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含醇有机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导热油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SO2、NO2和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油锅炉排放限值。厂界含醇有机废气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食堂油烟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排放浓度标准。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最终排入拉依苏化工区污水处理厂。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防渗设施安全。在罐区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域须按设计采取相应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在地下水下游区域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拉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设置规范的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设立标识牌,妥善处置(处理)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关键设备的日常检修,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本次公众参与共发放调查问卷500张,收回有效问卷500份。98.8%的被调查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1.2%表示不关心,无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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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山巨力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 |
项目位于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奎东特色产业园区恒运大道以北,鸿翔大道以东,新疆和山巨力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
新疆和山巨力化工有限公司 |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新疆和山巨力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位于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奎东特色产业园区恒运大道以北,鸿翔大道以东,新疆和山巨力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采用“零极距复极式自然循环离子膜法生产烧碱。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新建1套15万吨/年离子膜电解装置,1套3万吨/年盐酸合成装置,1座尾气吸收装置及1套硫酸浓缩装置),储运工程(新建32%成品碱液储罐,液氯储罐,次氯酸钠储罐,31%高纯盐酸储罐等储运工程),辅助工程(新建2座 2500立方米/小时循环水厂,200立方米/小时脱盐水站及冷冻站各1座),其余公用工程、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约5871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749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2.8%。 |
施工期主要通过场地围挡,定期洒水、物料遮盖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废氯气经过尾气处理装置,采用两级碱液喷淋塔吸收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排放;盐酸合成装置尾气经过降膜吸收+纯水吸收后由2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须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4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硫酸浓缩装置依托在建废酸浓缩 项目的硫酸浓缩装置处理设施经碱液洗涤后,由在建废酸浓缩 项目的37.5米高排气筒外排,污染物为氯气及硫酸雾,须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扩改二级标准的要求。盐酸储罐采用固定顶结构,旁边设置一套正逆水封装置,降低储罐的大小呼吸量;在建TDI部分污水处理站各构建单元均进行封闭,并对臭气进行集中收集,选用“水洗+IBF生物滤塔”工艺除臭,最终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界无组织氯气、硫化氢排放须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5中限值要求,硫酸雾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扩改二级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各生产装置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罐区地面冲洗水、生产装置区及罐区初期雨水、厂区生活污水厂等,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奎屯东郊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厂区循环水站废水进入厂区在建TDI部分循环排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站进行处理后,与脱盐水站浓水一道排到奎屯东郊污水处理厂。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防渗设施安全。在重点污染防治区域须按设计采取相应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依托厂区和地下水下游区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要求处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设置规范的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设立标识牌,妥善处置(处理)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关键设备的日常检修,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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