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极速动力超微粉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超微粉体设备制造和研发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川极速动力超微粉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超微粉体设备制造和研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4日-2019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超微粉体设备制造和研发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塘汛镇中心社区
三、建设单位:四川极速动力超微粉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四川极速动力超微粉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租用绵阳市大盛科技有限公司已建3#厂房部分区域(位于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塘汛镇中心社区)实施了超微粉体设备制造和研发建设项目,期间未履行环评手续(已进行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办理环保手续,租用面积3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原有厂房,设置原材料区、机加工区、制作装配区、打磨区、车间办公室、库房等,依托原有预处理池等公辅设施,配套建设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建成后,年生产超微粉体设备70台。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7.2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已建成,未发现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塘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焊接烟尘、等离子切割粉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打磨区设置围挡,打磨金属粉尘车间内沉降、及时清扫;破碎机破碎粉尘由设备自带除尘器收集处理;场界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机械设备须远离居民区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引风机设置固定的隔声房,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基础进行减震降噪;对钻、铣床、剪板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橡胶减震垫或减震基座;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的频率,避免突发噪声的产生;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禁止生产,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不得噪声扰民。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对危废进行分类暂存,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台帐,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设施的管理。废边角料、铁屑外售;焊渣、收集的金属粉尘、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润滑油储存区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加强物料(润滑油、乙炔等)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绵阳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具文(川投资备[2018-510796-41-03-263830]FGQB-0044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文件(川环建函[2015]176号)及《绵阳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主导产业规划,原有厂房办理了环保手续(绵环审批[2012]216号、绵环验[2017]22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29889(绵阳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 真:0816-2224006
邮 箱:myj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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