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关于江西省安福县罗家房铅锌矿普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4日-2019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6-7633820
通讯地址:安福县泸水河大道(343200)
|
项目名称
|
江西省安福县罗家房铅锌矿普查项目
|
|
建设地点
|
安福县章庄乡罗家房
|
|
建设单位
|
安福县大地矿业有限公司
|
|
环评机构
|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公司新建的铅锌矿普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章庄乡罗家房,属二类环境功能区。项目地理坐标:北纬27°31'16"~27°32'02",东经114°26'28"~114°27'52"。项目总投资1303万元,环保投资1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1.03%。项目勘察面积3.25km2。主要探矿内容为:1:1万地质测量、探矿工作、取样工作、普查报告以及相关的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能耗有生活用水0.85m3/a、电3000kwh/a、炸药2.5t/a、雷管2万发、柴油5 t。项目主要设备有凿岩机4台、抽风机2台、空气压缩设备3套、铁锹10个、帐篷5顶、照相机2台、GPS卫星定位仪5台、柴油发电机组2台、采样工具1套、对讲机4台、皮尺2付、测绳2根、皮卡车1辆、GPS接收机4台、拓普康3台、计算机(笔记本)3台。项目劳动定员16人,勘察工作周期为2019年5月至2021年5月,普查时间24个月,其中野外工作12个月。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
项目探矿期粉尘采取湿法作业、洒水降尘等综合防尘措施;在废土石上应铺设遮盖物,避免露天堆放,对于已经探矿完成的点,应该及时的处理好,同时也应该及时的对堆放的废土石经常性的洒水、抑尘,并在表面进行绿化;对道路定期检修,保证道路平整,同时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加强对燃油机械的维护和保养,使用优质燃料,减少废气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
项目探矿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大部分回用于施工,小部分用于场内道路降尘用水与绿化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林地浇灌用水,不外排;探洞涌水经二级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绿化或用于洒水降尘,部分通过东面小溪外排汤溪,汇入东谷水,进入东谷水库。建设单位需在废石堆场平台旁山泉水沟铺设涵管,通过涵管将雨水、洪水输送至废石场外,避免雨水、洪水进入废石堆场;同时,在堆场上修建钢架大棚进行覆盖,防止雨水冲刷废石,堆场上方工业平台修建截流沟,防止雨水进入堆场。
3、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探矿期噪声应降低声源的噪声强度,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目标路段禁止鸣笛,加强对工人的劳动保护,上岗工作时间应配戴耳罩。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项目硐探开挖产生的土石方运送至指定的堆场并定期外运用于修路,矿石外售,堆场预先剥离表土,并做好堆场边坡防护、防止水土流失等生态措施。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分类堆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废机油统一收集至危废暂存点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项目探矿期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严格保护好矿区及其周围区域内的植被,除工程营运需要外,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矿区及其周围区域原有的林地、草地等,尽量把工程建设及营运引起的植被破坏量减少到最小。加强施工便道周边的绿化,将施工道路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施工过程中使用低噪声设备,爆破时注意清场,注意围挡,降低施工噪声对区内野生动物的影响。待探矿结束之后,建设单位必须做到生产期间不断恢复被破坏的土地,在开挖槽坑、坑探结束之后对山地进行全面的恢复工作,及时回填土石方。同时,注意避免渣地积水,生产、生活用水和暴雨洪水的排水系统统一考虑,合理布置排放,防止水土流失。
6、环境风险防范
项目建设单位在对炸药库房的管理应做到炸药和雷管专库存放,库房内炸药存放量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要求。在施工期加强现场管理,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对探矿区和周围山体经常进行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山体溃决引发泥石流灾害。禁止开挖坡脚、开山采石、在沟谷内大量弃渣、在坡体上大量蓄水等一些人类活动,避免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应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加大防火宣传工作,严格控制火源,强化火源管理,认真落实防火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