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关于2019年第二次会议对建设项目审查情况的通知
呼环通〔2019〕29号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关于2019年第二次会议对建设项目审查情况的通知
局各旗、县、区分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于2019年3月13日下午召开了2019年度第二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会议,会议主要对4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通知如下:
一、审查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查了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项目全部通过审批委员会审查,按审批委员会相关要求完善后,履行签批程序。
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分工
(一)玉泉区负责的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作物遗传育种实验室改造项目。
(二)赛罕区负责的项目:
内蒙古中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实•玺樾府建设项目(含垃圾转运站)。
(三)清水河县负责监管的项目:
内蒙古天皓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工业废弃物项目。
(四)武川县负责监管的项目:
武川县天惠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武川县天惠风新能源10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三、具体要求
(一)内蒙古天皓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工业废弃物项目由于厂界距红崖村较近,且防护距离内尚留有未搬迁的居民,因此须针对周围的环境保护目标,由法规科牵头,环评科、审批办配合,分管领导参加,在环评报告修改完善后,按照环保行政许可听证相关要求举行听证会,现场征求意见。另外,须核实拟处理的危险废物种类,按照《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不得含有反应性的危险废物;根据拟处理的危险废物种类和规模合理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容积大小和数量,并严格管理,安装监控设备;核实废弃的危险废物容器(废铁桶等)的处理措施和去向。须严格控制水泥窑中危险废物的掺烧配比,不得对水泥生产和污染控制产生不利影响。
(二)武川县天惠风新能源10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须核实风场边界是否处于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由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否处于内蒙古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由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科出具的书面意见。
(三)中实•玺樾府建设项目须明确污水的去向。
其他项目原则予以通过。
(四)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呼环通[2018]25号)相关要求,根据施工期环境监察、环评“三同时”落实情况监管工作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开展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五)其他项目的事中事后环境监管工作均由项目属地环保部门负责,同时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公示
根据环保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和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及程序》(呼环通字〔2014〕25号)等有关规定,批准项目在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http://hbj.huhhot.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27日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