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老牛湾通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呼环政批字[2018]71号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老牛湾通用机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呼和浩特机场建设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老牛湾通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的申请》及由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老牛湾通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单台子乡鹿头峁村,距清水河县政府西南方向约30km,机场建设用地33.92hm2。项目为通用机场,规划飞行区等级为2B,设计目标年2025年旅客吞吐量25000人次,年运行1100小时,飞机起降3660架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飞行区建设1条长1200m跑道、停机坪、升降带等;航站区建设一座1600m2综合用房以及动力中心、停车场等;空管工程建设一座18米高的塔台以及航管、导航、气象工程;供油工程建设油车库及器材间、事故收集池等。项目总投资为22531.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1万元,占总投资的0.675 %。
项目为新建工程,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可行。
二、项目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抑尘、施工临时道路硬化等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2、严格控制飞机噪声影响。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噪声预测结果,对预测噪声值超过70分贝的鹿头峁村进行整体搬迁,搬迁工作须在机场建成之前完成。加强机场运行管理,优化飞行程序,认真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机场周边规划控制工作,根据飞机噪声限值和敏感建筑物的噪声防护要求对机场周围土地利用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在预测噪声值大于70分贝的区域内,严禁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加强机场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强化敏感目标环保措施。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临时堆土场采取设置挡墙、截水沟等防护措施。剥离复用施工表土,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生态恢复和绿化工作。运营期加强场区内环境整治,减少对鸟类的吸引,做好机场鸟情监测和鸟类调查,合理优化飞行程序和机场夜间灯光设计等,减缓对鸟类的不利影响。
4、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排放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经楼顶排气筒排放;油罐车及加油设备须加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油库区设置油气回收系统;做好机务维修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的收集和处理。
5、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与锅炉排水一并经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冬储夏灌,用于场区绿化、洒水;油库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不得外排;强化油库区、事故水池、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在油库区下游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监测。
6、加强固废管理。生活垃圾、航空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机场不设维修车间,严禁开展飞机或其它机械的维修工序。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项目须针对油库区航空煤油泄漏等状况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场区须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水池,对事故废水进行收集。
6、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要求。
7、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设施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我局委托清水河环保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至事中事后监管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2018年12月29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清水河环保局、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