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年产28万吨原铝生产线项目脱硫环保改造工程 | 魏桥镇小清河以南,创业大道以北,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总投资4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60万元,占地面积2768平方米,建设规模为:电解A系列车间现有2套烟气干法净化系统布袋除尘器后新建1套脱硫治理装置,配套建设脱硫废水处理系统、附属设施及控制系统等。 | 该项目脱硫改造方案:在电解A系列车间烟气干法净化系统布袋除尘器后进入新建脱硫塔中,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设计3层喷淋层,设计脱硫效率不低于82.5%,确保SO2排放浓度≦35mg/ m3。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过程中对烟气中氟化氢由一定去除作用,根据设计单位提供资料,氟化物去除效率﹥20%,本次环评保守按照20%计算氟化物排放量。现有6根烟气干法净化系统排气筒停用,电解烟气经各自脱硫塔顶直排烟管排放。该项目废气主要脱硫废气、石灰石粉仓除尘、氟化物等。脱硫废气、氟化物:本次改造后,现有工程电解槽废气收集经烟气干法净化系统布袋除尘器后再统一收集进入脱硫装置处理后再进行排放,脱硫时协同去除氟化物。确保脱硫废气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修改单中特别排放限制(SO2100mg/ m3、颗粒物10mg/ m3、氟化物3.0mg/ m3);石灰石粉仓除尘:项目须采用罐车运输至厂内通过气力输送至各自筒仓,每个石灰筒仓各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除尘装置。石灰石粉仓除尘须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6标准要求。该项目废水主要是脱硫系统新增脱硫废水。脱硫系统新增脱硫废水须通过全厂配套建设的1座4 m3/h的一体化脱硫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排入魏桥纺织污水处理厂,不得外排。该项目噪声主要是新增机泵产生的噪声。项目须采取机泵基座底部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新增脱硫石膏、脱硫废水治理装置污泥、废氧化铝。项目设置石膏库和污泥库,新增脱硫石膏、脱硫废水治理装置污泥须分类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卖处理;废氧化铝除氟剂须收集暂存干燥后送入电解铝项目的电解槽利用;均不得外排。 |
| 2 | 邹平县宏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原铝生产线项目脱硫环保改造工程 | 魏桥镇宏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总投资64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67万元,占地面积2873平方米,建设规模为:电解A系列车间内A1-A2系列建设1套脱硫装置,A3段新建1套脱硫治理装置。厂区内配套建设脱硫废水处理系统、附属设施及控制系统等 | 该项目脱硫改造方案:在电解A系列车间烟气干法净化系统布袋除尘器后新建脱硫塔中,采取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设计3层喷淋层,设计脱硫效率不低于82.5%,确保SO2排放浓度≦35mg/ m3。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过程中对烟气中氟化氢由一定去除作用,根据设计单位提供资料,氟化物去除效率﹥20%,本次环评保守按照20%计算氟化物排放量。现有3根烟气干法净化系统排气筒停用,电解烟气经各自脱硫塔顶直排烟管排放。该项目新增2套废气治理装置,使用石灰石-石膏法。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系统主要由吸收塔系统、烟气系统、脱硫剂制备系统、石膏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等系统组成,电解槽废气须经现有工程烟气干法净化装置(氧化铝吸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统一收集进入脱硫装置中处理后再进行排放,同时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过程中对烟气中氟化氢进行有效去除。项目技改完成后,废气排放须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修改单中特别排放限制(SO2100mg/ m3、颗粒物10mg/ m3、氟化物3.0mg/ m3)。石灰石粉仓废气须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石灰石粉仓除尘须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6中标准要求。该项目废水主要是脱硫系统新增脱硫废水。脱硫系统新增脱硫废水须经厂区新建脱硫废水从处理单元处理后,经管道排放至魏桥纺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得外排。该项目噪声主要是新增机泵产生的噪声。项目须采取机泵基座底部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新增脱硫石膏、脱硫废水污泥、废氧化铝除氟剂。新增脱硫石膏、脱硫废水污泥须分类收集暂存于石膏库后定期外卖综合利用;废氧化铝除氟剂须收集暂存干燥后送入电解铝项目的电解槽利用;均不得外排。 |
| 3 | 邹平顺腾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电饭锅、10万套电饭锅配件项目 | 好生街道办事处苗家村 | 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年产10万套电饭锅、10万套电饭锅配件 | 该项目废气主要是抛光和覆底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拉伸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抛光和覆底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须在各除尘口设置集气罩(串联设置)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净化除尘后再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确保排放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拉伸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须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光氧催化装置吸收处理后再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排放速率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新建企业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其他行业限值要求。同时,项目须加强车间通风,并采取车间洒水、厂区绿化等措施,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厂界浓度限值中的其他行业标准要求。该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须经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清运用作农肥,不得外排。该项目噪声主要是冲床等加工设备的噪声,在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基础上,采取减震、消声和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优化厂区布局,加强设备维护,设置绿化防护带,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下脚料、原材料残次品、废铆钉、捕集颗粒物、废UV灯管、废料桶、废过滤棉、含油抹布及生活垃圾。下脚料、废铆钉、捕集颗粒物须分类收集后外卖处理;废UV灯管、废过滤棉须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间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原材料残次品、废料桶须分类收集暂存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含油抹布、生活垃圾须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理外运,均不得外排。 |
| 4 | 邹平筵禧电器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件电热锅配件项目 | 好生街道办事处宗家村群星路88号 | 泰安市禹通水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69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年加工100万件电热锅配件 | 该项目废气主要是注塑挤出、热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残次品破碎产生的颗粒物。注塑挤出、热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须通过在注塑机挤出口、压注机排气口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光氧催化装置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编号P1)排放,确保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六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II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同时,项目须通过车间设置排气扇,采取加强车间通风、车间落尘日产日清、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六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该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须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得外排,该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项目须将设备全部设置于室内,在采用低噪声、节能型的设备基础上,须优化车间内设备布局,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基础减振、隔音、吸声等噪声控制措施,风机机壳及电机加装隔声罩,风机排风口外安装消声器。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边脚料、废包装袋、废灯管及生活垃圾。边脚料须收集后回用;废包装袋、生活垃圾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废灯管须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均不得外排。 |
| 5 | 邹平县长源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残阳极分选项目 | 黄山街道办事处王家村北 | 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8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年分选残阳极3万吨 | 该项目废气主要是毛料装卸过程粉尘,毛料筛选、输送粉尘,小料产品装车过程粉尘,车辆动力扬尘。项目须将毛料放于密闭车间内,装卸过程须洒水降尘,在筛选机、传送带及装卸车上方设置集气罩,毛料筛选、输送粉尘同毛料装卸过程粉尘和小料装车粉尘须合并收集后经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标准。同时,项目须对运输路面硬化处理、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或有效蓬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该项目废水主要为跳汰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跳汰废水须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地面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须经防渗化粪池暂存后,定期由周围农户清运肥田,不得外排。该项目噪声主要是平筛、滚筒筛、跳汰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在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基础上,须采取基础减振、配备消音器等措施,优化厂区布局,设置绿化防护带,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沉淀池底泥、除尘器收集尘及生活垃圾。沉淀池底泥、除尘器收集尘须分类收集暂存后外售;生活垃圾须收集暂存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均不得外排。 |
| 6 | 山东飞越纺织有限公司年加工500吨塑料编织网项目 | 码头镇工业园区 | 泰安市禹通水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7452平方米,建设规模为:一条年加工500吨塑料编织网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 该项目废气主要是热熔拉丝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热熔拉丝工序主要在2#和3#车间,两车间共用一套光氧催化装置。项目须在两个车间的拉丝机排气孔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VOCs并通过光氧催化装置催化氧化处理后再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设在1#生产车间)。确保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六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II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同时,项目须通过车间设置排气扇,采取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六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该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项目喷水织机用水、拉丝冷却用水须循环使用;生活污水须经防渗旱厕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得外排。该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项目须将设备全部设置于室内,在采用低噪声、节能型的设备基础上,须优化车间内设备布局,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基础减振、隔音、吸声等噪声控制措施,风机机壳及电机加装隔声罩,风机排风口外安装消声器。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下脚料及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废灯管及生活垃圾。下脚料及不合格产品须收集后外售;废包装袋、生活垃圾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废灯管须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均不得外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