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昆山嘉升精密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改变排污去向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昆山环保局拟对昆山嘉升精密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改变排污去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05-27至2019-05-3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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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昆山嘉升精密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改变排污去向项目 |
建设单位 | 昆山市锦溪镇锦昌路188号 |
建设地点 | 昆山市锦溪镇锦昌路188号 |
环评机构 | 苏州新视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B1952) |
项目概况 | 现公司秉承环保的理念以及根据上级要求,方便管理,拟调整厂区生产废水的排放去向,将原生产废水经厂区内部的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入附近河道变更为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纳入昆山锦溪污水处理厂处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我国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你公司在昆山市锦溪镇锦昌路188号,将原生产废水经厂区内部的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入附近河道变更为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纳入昆山锦溪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同意你单位按申报内容变更排污去向。 二、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纳入昆山锦溪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施工期噪声、扬尘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相应标准,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类区标准,施工期生活污水须接管,其他废水经隔油、沉淀等预处理后接管。不得影响周边单位和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 四、必须按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的要求落实。 五、建设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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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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