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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现已经建成,尚未投产,设备基本已经安装完毕,不存在施工期污染源,故本次评价不对施工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气浮—IC反应器—AO池—絮凝沉淀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中工艺与产品用水的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回用作周边绿化,不外排。生产车间、储罐区、成品堆放区域、事故应急池以及污水处理站等重点防控区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可以达到防治污染地下水的要求。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竹屑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在经过大气扩散以及厂区围墙阻隔后厂区边界粉尘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污水处理站、双氧水蒸汽和竹子本身产生的异味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大气扩散后边界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臭气浓度的二级标准;锅炉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可以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新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限值要求。采取上述有效措施后,本项目废气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对高噪声源进行防振、隔音、消声处理,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噪声再经植物吸收后,正常情况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指定地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定期清理,统一处置,并要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项目废边角料收集后交由生物质成型燃料公司回收。蒸汽发生器产生的灰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水处理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后外运填埋。
经过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在储罐区设置围堰,生产车间设置漫坡,并设置事故水池等风险防控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对环境风险防控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为防止化工品及废水外泄,化工品罐区设施100立方米的围堰,同时设置2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
6、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控制在0.082吨/年和0.49吨/年以内,总量指标来源于原转让企业(英德威隆达木业有限公司)的环评批复。废水不设置污染物排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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