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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景麟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年产20400万块水泥砌块生产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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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朱各庄镇上庄村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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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景麟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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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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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占地3919m2,总建筑面积3700m2,主要包括料棚、生产车间、成品库、办公区等建构筑物。购置砌块成型机、搅拌机、配料机等设备18台(套),共建设砌块砖生产线4条及其配套公辅设施,年产砌块砖20400万块。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占总投资的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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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扬尘须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GB13/2934-2019),施工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2、项目每条生产线分别在料仓、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含尘废气,经管道并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项目水泥罐(2个,每个罐对应两条生产线)顶呼吸口封闭,经风机将废气引至(与料仓、搅拌机)共用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外排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中第Ⅱ时段水泥制品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共4条生产线设2套布袋除尘器,2根排气筒。两条生产线对应一套除尘器)。
项目原料库、成品库均采取封闭式,原料库加装喷雾装置,进出厂车辆清洗,干物料传送采取封闭传送带输送,原料水泥通过管道输送,厂区地面硬化,厂界周边绿化。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项目产品养护用水、喷洒抑尘用水自然蒸发,不外排;生活废水厂区泼洒抑尘。项目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项目产生的除尘灰、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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