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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城区第二自来水厂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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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石桥镇上安村灶房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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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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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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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扩建净水厂规模4.9万吨/天,新建浮沉池(絮凝池)1座(1座2格,生产构筑物);新建浮沉池(斜管沉淀池部分)1座(1座4格,生产构筑物);新建浮沉池(气浮池部分)1座(1座4格,生产构筑物);新建V型滤池1座(一座5组,一组2格生产构筑物);新建清水池1座(生产构筑物);加药间、消毒间、送水泵房、空压机房、回流泵房新增(更换)设备。项目不新增用地,总投资6490.09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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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营运期,反冲洗废水回流至净化系统重复利用不外排;排泥废水经产店后进入污泥调节池进入污泥脱水间,含泥水经压滤脱水后进入污泥调节池循环利用;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弃方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预处理池及隔油池污泥等一般固废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自来水净化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运至简阳污泥中心处置;机修间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噪声:加强噪声污染控制,严格落实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噪声扰民、扬尘污染及其他因施工造成的扰民事件。。
4、废气:施工期,严格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川办发[2013]78号)等要求必须采取防尘措施。营运期,次氯酸钠分解后产生的废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Cl2参考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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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9年 1月31日在简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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