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评价结论:
①废气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为水泥筒仓呼吸粉尘。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两个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量0.069t/a,排放浓度9.225mg/m3<10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特别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排放及预测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生产车间无组织粉尘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6.52%<10%,执行二级评价。其最大1小时落地浓度为0.059mg/m3<0.9mg/m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②废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中的要求:建设项目生产工艺中有废水产生,但作为回水利用,不外排到环境的,按三级B评价。
①废水零排放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由于洗砂对水质中SS浓度的要求不高,洗砂废水经短时间沉淀后即可循环使用。
由于本项目不设置生活区,员工不在厂内食宿,厕所依托赐山村村委会办公楼内厕所处理,厂内员工全部为赐山村居民,项目建设不会增加区域生活污水产生量。
因此,本项目从技术上可以做到废水零排放。
②水污染控制措施有效性分析
本项目采用竖流式沉淀池对洗砂废水进行处理,处理能力10t/h。根据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废水经处理后SS浓度<70mg/L,满足洗砂用水的要求。竖流式沉淀池原理图见下图。
洗砂废水经进水管进入池体内,反射板使废水向上流动可增加悬浮物沉降时间。池体下方呈圆锥形,底部设有排泥管。悬浮物经沉降后在池底聚集,经排泥管外排。清水由通过顶部排水口排出。
③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破碎机、冲击破、振动筛、砖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一般为70-100dB(A)。噪声的防治主要从设备的选型、噪声源的合理布置等方面考虑。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础,并隔声处理。经减震、消声、户外几何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为进一步减小噪声影响,环评提出应采取以下措施:
(1)尽可能选用功能好、噪音低的生产设备;
(2)加强生产机械的日常维护,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以此降低磨擦,减小噪声强度;
(3)破碎机、搅拌机安装减振垫、隔板,减小噪声源强;
(4)尽量避免在人们休息时间进行生产作业;
(5)噪声对岗位操作工人影响较大,应给施工人员佩戴耳塞,以减少噪声对施工人员的影响。
(6)建设单位应在厂区四周进行绿化种植,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要求建设单位不得在夜间开工生产。
在采取上述的防护措施后,各生产阶段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均在环境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制砖时产生的废砖、沉淀池沉渣和生活垃圾。
未固化的废砖返回搅拌机继续搅拌,已固化的废砖投入破碎机内进行破碎。因此,所有废砖均返回生产,不外排;沉渣作为原料外售砖厂,不外排;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外排。
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期及正常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等经采取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弃物能够合理处置外排。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实施本评价所提出的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污染指标达标排放,在此前提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