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峨眉山市祥家木业有限公司木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9日-2019年6月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562639、5527855(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833-5539955
地 址:峨眉山市万福西路660号环境影响评价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项目名称:
(1)木门生产线技术改造
(2)项目性质:技改
(3)建设单位:峨眉山市祥家木业有限公司
(4)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对现有厂房(3000㎡)及生产线进行改造,增加环保设备,年加工3000扇木门。项目预计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通过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工程和植物措施,避免项目建设对沿线人居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各木工机械配套设置双桶布袋吸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集气罩全部抽入一个共用的布袋除尘器处理;1#、2#打磨房采用半封闭打磨房+集中式布袋除尘器处理,3#打磨房采用半封闭打磨房+水帘喷淋进行处理;最后将处理后的木工粉尘和打磨粉尘汇入一根共用的15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专用的封闭式的喷漆房和晾干房,采用低VOCs含量的原料,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入去除漆雾后的喷漆废气(封闭喷漆房+负压抽风+水帘喷淋)管道,再一起经一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主要为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喷淋后产生的废水,废水经过过滤池过滤沉淀除漆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林生产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边角料、刨花木屑、除尘设备收集粉尘进行收集后外卖其他单位;膏灰粉尘、漆面打磨粉尘收集后回用,不外排;废原料桶、活性炭装置换下的废活性炭、漆渣属于危险废物的按要求设置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建立转移台账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严格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有效、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其它部门意见:
峨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本项目以备案号川投资备【2019-511181-01-03-327006】JXQB-0006号予以立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