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峨眉山市嘉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嘉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9日-2019年6月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562639、5527855(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833-5539955
地 址:峨眉山市万福西路660号环境影响评价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项目名称:
(1)嘉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峨眉山市嘉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4)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购置开料机、推台锯、铣床、冷压机、雕刻机、空压机、喷漆房、喷胶房等家具制作加工设施设备等,生产木门及衣柜项目建成后年产木门6000套,衣柜920套。项目预计总投资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通过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工程和植物措施,避免项目建设对沿线人居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设置专用的封闭式的喷漆房和晾干房,采用低VOCs含量的原料,将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喷淋+除雾器预处理后经UV光催化+等离子器+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的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木工加工设备上方设置抽风口,收集的粉尘废气通入一套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最后由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打磨房密闭设置负压吸风系统,产生的粉尘废气通过通风管道进入滤芯除尘器处理;封边机工作台、冷压机上设置集气罩、吸塑房密闭并设置负压吸风系统,废气经集中收集后经UV光催化+等离子器+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的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主要为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喷淋后产生的废水,废水经过过滤池过滤沉淀除漆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林生产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边角料、刨花木屑、除尘设备收集粉尘进行收集后外卖其他单位;膏灰粉尘、漆面打磨粉尘收集后回用,不外排;废原料桶、活性炭装置换下的废活性炭、漆渣属于危险废物的按要求设置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建立转移台账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严格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有效、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其它部门意见:
峨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本项目以备案号川投资备【2019-511181-01-03-327006】JXQB-0006号予以立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