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EVA鞋底200万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
泉州安丹鞋业有限公司
年产EVA鞋底200万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
泉州安丹鞋业有限公司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完成《年产EVA鞋底200万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现该报告表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年产EVA鞋底200万双项目由泉州安丹鞋业有限公司筹建,主要从事EVA鞋底制造。该项目位于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灵安路25号,租用晋江市昌英螺丝工业有限公司3-4层厂房闲置生产厂房作为经营场所,租赁建筑面积4000m2,年产EVA鞋底200万双。
详见全文公示文本:年产EVA鞋底200万双项目.doc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是:项目生活污水排入晋江远东污水处理厂对纳污海域产生的影响;运营时生产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时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处理不当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
①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晋江远东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安海湾。处理后达标排放的废水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②废气
项目废气污染源包括有机废气以及打粗粉尘。
(1)有机废气
项目注塑、贴底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楼顶“气动混流高效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打粗粉尘
项目打粗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由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入高空,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很小。
在采取上述必要的治理措施后,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③噪声
建议项目采取以下措施:
(1)生产噪声防治采用厂房隔声,合理布局车间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
(2)定期检查并调整好运动机器部件的静平衡与动平衡的动力,加强设备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3)对生产车间内的主要机械设备基座底部安装减震垫等有效的综合消声、隔音措施来降低机械噪声。
(4)在生产过程中,高噪声车间尽量减少门、窗开启面积,门、窗可采用隔声门、隔声窗或消声窗。
(5)加强职工操作技能培训,避免异常噪声产生,并避开休息时间作业。
项目采取以上的几点噪声控制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料包装袋和废次品。建设单位拟设置固废贮存区用于贮存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固废暂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清单的要求进行贮存、处置场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主要为了项目周围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了解其周边居民、单位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5日内,个人和单位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安丹鞋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灵安路25号
联系人:小梁
联系电话:15160399900
(七)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1号附3-2号
联系人:谭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