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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围护围栏;土石方开挖、填方、运输、装卸、堆放等易于产生地面扬尘的场所,采用洒水等办法降低施工粉尘的影响,禁止将水泥、砂石等建筑材料长时间露天堆放,如确需长时间对方,应采取遮挡覆盖、围挡等防尘措施。进出施工场地路口道路硬化,施工场地渣土及遗洒材料及时清扫。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进行清洗,清除运输车辆泥土。运输车辆装载量适当,密闭运输,车辆进场减速慢行,减少建筑材料运输途中的洒漏现象。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须严格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二)施工期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与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敏感点,在距路线近路处有敏感点的路段,施工单位应与敏感点相关人员协商大型机械施工的作业时间,并提前公示。施工单位应与当地群众保持良好的沟通,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定运输通道。在沿线敏感点施工时,应合理布局昼间强噪声设备施工,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三)施工期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日期,尽量避免在雨季中施工,在场地周围挖设排水沟、截水沟等排水工程,并选择现场地势最低的位置,挖设集水井或多级沉淀池,用于收集现场的施工废水、地表雨污水、泄漏的泥浆等,同时应将建筑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及施工废水经沉淀等相应净化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一般生活污水经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各种污染物均能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最严值,不外排,回用于厂内生产用水和绿化浇灌用水。
(四)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为塑料瓶、纸屑等,经收集后,定期清理外运,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营运期初期雨水经截洪沟收集后进入雨水收集池,再进入沉淀池,雨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用作破碎、制砂、筛分、堆场喷洒等喷淋除尘用水洗砂废水、压榨废水全部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过程。车辆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回用。
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一般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回用于厂内生产用水和绿化浇灌用水,不外排。
(六)营运期整个厂区建设4个大棚,将生产设备纳入棚内,对破碎、分筛、制砂机械设备,均采用上方设置钢板罩密闭,预留进出口,在物料进出口位置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实现湿式作业,以减少粉尘排放量,传送带设喷淋设施,喷雾降尘;对原料堆场采取围挡墙和防尘网覆盖降尘;对砂石产品堆场采取高压枪喷淋降尘;进出场道路硬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及时清洗,合理装载,篷布运输,可有效抑制扬尘的产生。项目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外排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排放浓度≤2mg/m3标准,经过专用预留管道顶楼排放。
(七)营运期为了更好避免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和4a类标准。
(八)营运期在使用设备及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会产生废液压油和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和废润滑油均属于危险废物,由维修工人用容器统一收集后密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九)加强与周围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须立即整改,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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