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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并做好与市政排水系统的衔接。项目运营期食堂废水须经隔油池预处理、实验室酸碱废水经酸碱中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实验室重金属废水须经专用容器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二)项目须使用清洁能源。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通过专用油烟管道至楼顶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排放口的设置应远离教学区、规划居民区等敏感点。地下车库废气排放口应避开人员出入口和活动场所等敏感区域。
(三)合理布置项目变配电间、水泵房、风机高噪声站房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型号,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和消声等措施,确保对周边敏感目标不产生影响。
项目须充分考虑交通噪声对教学楼、宿舍等敏感建筑的竖向垂直影响,合理设计户型朝向、窗户位置并在建筑结构以及周边道路设计施工上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
(四)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分类处置途径。校区东北侧设置垃圾压缩站,卫生防护距离、绿化隔离带等各项指标须严格满足《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179-2012)相关要求,并配套通风、除臭、排水、隔声等措施,加强垃圾站日常运营管理,做到分类收集、及时清运。有机垃圾经收集后送至食堂的微生物垃圾处理间进行处置。医务室产生的医疗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1、不得在施工现场设置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2、工地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洗车设施,设有沉淀池,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冲洗设施应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设置,并保留至工程竣工;3、施工废水须经化粪池、沉淀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后回用或接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4、全面落实“8个100%”抑尘措施,即100%围挡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 湿法作业、渣土实施100%封闭运输、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工程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5、严格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及施工时段,建筑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标准,禁止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6:00)作业施工,特殊情况需夜间施工需依法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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