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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期先行修建一套4800 m3/d的矿井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消毒”工艺处理。处理后矿井水部分用于井下防尘洒水及地面生产系统洒水防尘,剩余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外排。施工废水通过设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建设期先行修建生活污水处理站,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外排。施工期在场区设施工车辆清洗场地,对进出施工区域的车辆进行清洗和施工道路进行清扫。运输石灰、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覆盖蓬布;建筑材料轻装轻卸,尽量降低装卸高度。建设期合理布置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影响。采取措施后,建设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掘进产生的煤矸石运往矸石砖厂,土石方用于用于工业场地回填和道路修建,原煤直接外售。井巷工程产生的固废可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建设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本次资源整合技改工程矿井水处理站规模为4800m3/d,采用gmb—100型设备两套,旱季运行一套设备,雨季两套一起运行。处理后矿井水部分用于井下防尘洒水及地面生产系统洒水防尘,剩余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外排。
本次资源整合技改工程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站规模为120m3/d,生活污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达标外排。
资源整合技改后在工业场地地势较低处新建一座25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外排。
(2)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
地面硬化,半封闭储煤场,钢构架结构,三面挡墙,顶部加蓬盖。场内设置洒水防尘喷雾装置。矸石转运场设计要求建成三面围挡,顶部采用轻钢结构棚盖,并增设洒水防尘设施。采取措施后矸石转运场无组织扬尘对环境影响较小。装卸环节中可通过降低装、卸的落差,采取洒水抑尘设施减少扬尘产生量,采取措施后装卸环节扬尘均可达标排放。汽车在运输过程中需采取加盖篷布、严禁超载、途经居民聚居区时降低车速等措施减少对环境空气及居民的影响。
(3)噪声处置措施
煤矿运营期噪声设备安装有减振设施、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从源头防治噪声污染,风井安装消声器,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噪声可达标排放。
(4)固废治理措施
矿井运营期产生矸石约3.0万t/a,矸石转运场临时堆放后运往砖厂综合利用;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与生活垃圾一同收集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矿井水处理站污泥与原煤一起外售;机修间废机油全部回用于设备润滑,废电池由有资质单位回收。
(5)运营期地下水防渗措施
源头控制措施:对新建水处理站和矸石转运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并在周围设置截排水沟和修建水处理站厂房。
分区控制:将工业场地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将废机油暂存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站、矸石转运场、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域。
(6)生态保护措施
沉陷土地复垦的重点是受中度和重度破坏的耕地和林地。井田沉陷区的治理应当符合宣威市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尽量保持原有的耕作形式,保证原有耕地质量不降低。结合沉陷预测、土地破坏程度分析结果,分区域、分时段、分不同的复垦整治措施进行采区沉陷区的综合整治,以提高治理方案的针对性,保证措施的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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