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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许氏维雅建材有限公司仿古建筑材料基地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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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集义庄乡兴旺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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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许氏维雅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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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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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许氏维雅建材有限公司仿古建筑材料基地项目(一期)位于繁峙县集义庄乡兴旺庄村,建设仿古建筑材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占地面积13600.68平方米,绿化面积6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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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准备车间设置一套布袋收尘装置,粉尘收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梭式窑废气经1套双碱法脱硫塔处理,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中的标准。石材加工采用湿法操作,木材加工设中央除尘器,粉尘收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道路和原料仓库采取地面硬化,定期洒水及配套的抑尘措施,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喷漆废气经“集气罩+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中表2家具制造行业标准。冬季办公室使用电暖供暖,不得自建采暖锅炉;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放量须满足总量指标:SO22.9t/a、NOX12.3t/a、烟尘1.97t/a、粉尘0.344t/a。
2、落实污废水处理措施。含酚废水采用酚水蒸发器以气化剂形式补入生物质气化炉进行燃烧 ,生活废水和软水制备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基础,厂房隔噪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规定要求,生物质气化炉炉渣、破碎、筛分除尘灰、脱硫渣、不合格的砖、沉淀池沉渣全部回用于生产补料;石材边角料、木屑边角料、木质粉尘收集后直接外售,焦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性漆、稀释剂的废弃包装物设置20m2的危废暂存间存放,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砂纸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严禁随意丢弃。
5、做好项目区硬化、绿化、美化工作,严禁占用绿化规划用地,保证绿化效果。
6、制定规范有效的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减少和消除事故状态下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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