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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安冶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新增1台30吨熔炼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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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西道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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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安冶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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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星之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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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一台30吨熔炼炉项目位于秦皇岛安冶金属工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利用一期工程现有铝锭车间,不新增占地,该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一期工程现有的铝合金锭生产线基础上新增1台30吨熔炼炉,该熔炼炉也可做静置炉使用。项目实施后,铝合金锭(液)产品产量由原来的年产70000吨增加到110000吨。本项目总投资为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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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新增1台30t熔炼炉,采用天然气为热源,熔炼炉燃气烟气、熔铝废气、铝灰处理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一期现有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标准要求,同时须符合《河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颗粒物30mg/m3,SO2 200mg/m3,NOx300mg/m3)。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铸锭工序冷却水和熔炼炉冷却循环水经现有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循环水池排污水三个月定期排放一次,用于厂区地面泼洒抑尘,不外排。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合理布局,按照《报告书》要求生产设备均布置于生产车间,安装减振基础,建筑隔声,项目实施后厂界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烟台山村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企业要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认真
落实《报告书》规定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并按国家有关固废处置的技术规定,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熔炼炉产生的废铝渣直接回炉,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暂存于1号仓库,外售至大石桥市通顺铝业有限公司,检验中产生的废样品收集后回炉再利用,炉窑每五年检修一次产生的废耐火砖,收集后交由厂家直接回收;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和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酸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新建一座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5m2,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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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建设和厂址选择得到99%被调查公众的支持,1%的被调查者无意见,建项目所选厂址合理,无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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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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